生育保险审核一般需要一周时间,领取生育保险待遇须携带以下材料:
⑴ 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⑵ 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18位社会保障号);
⑶ 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⑷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⑸ 医疗费收据原件(包括产前检查的医疗费收据原件);
⑹ 住院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有生育并发症者,须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须在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上加盖医院公章(7〕提供本人建设银行存折复印件,并确认无误,及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