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工资。劳动者付出劳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即工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试用期不合格的可以解除合同。试用期是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期限。
《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第(一)点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信前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扰罩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扩展资料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缓坦闹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