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物资时受托方代垫的辅助材料计入哪里

2020-05-23 财经 592阅读
您好,会计学堂林老师为您解答
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委托加工,受托方按照向委托方收取的价款来计征增值税。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代垫材料和加工费、其他杂费的合计金额。
受托加工的账务处理
1.收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时:
可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要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记录其收到、投入加工等材料增减。
2.将受托的材料发到生产车间加工后,将人工、辅助材料等记: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等
3.加工完成入库时,结转本批加工成本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贷:生产成本
4.将加工完成的产品交付,并开出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如果涉及消费税的,要代扣代缴消费税)
5. 在备查簿上登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收付情况,并结转库存商品:
借:营业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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