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携带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应得收入情况证明以及申请书到当地居委提出申请。注意:下岗职工,特困企业职工申办低保的,可向所在企业、单位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由所在企业审核、张榜公布后,报市工会。市工会审核后报市民政局审批。
2、居委根据所提供的材料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核实。(需公示,对申请低保和被批准低保的家庭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3、考核属实的话就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给申请人填写。填写资料后再由居委报衔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复核。
4、市民政部门通过审查,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发给《广东东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则申请人可领取低保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