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调整,市商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本市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起草有关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本市现代流通业的发展战略,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拟订商品流通、物流配送重点设施的布局规划,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推广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负责商品流通的行业管理;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政府储备的组织实施,制定市场应急预案,促进城乡市场的发展。
(三)研究拟订本市生活服务业重大设施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市级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和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规划与建设;负责生活服务业的行业管理。
(四)研究拟订本市拍卖、典当、实物租赁、旧货流通、再生资源回收等特殊流通行业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统筹管理本市商品进出口和技术贸易工作,负责进出口经营权、进出口商品配额以及北京地区各类进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稽核、加工贸易合同的管理,监督进口机电产品的招标活动;指导对外贸易促进以及出口加工区的建设和发展工作。
(六)研究提出本市对外经济合作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本市与国外多双边经济、技术援助的有关工作;负责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管理;指导境外投资工作。
(七)研究本市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提出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外商投资管理,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工作,加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济合作交流。
(八)建立本市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负责涉及本市的世界贸易组织有关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
(九)起草本市有关口岸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口岸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口岸工作。
(十)指导并促进内外贸领域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