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贷不下来,已交的首付怎么办?

2021-11-03 社会 163阅读

有以下3种办法:

一、补救贷款

可以先去找银行业务员沟通,了解自己贷款迟迟批不下来的原因。如果是因为本人的信用、流水、负债等情况而批不下了,建议增加首付款数额,减少贷款的申请金额,将资料准备齐全后再向银行申请贷款。

二、换家银行试试

如果正在申请贷款的银行始终批不下来,可以尝试换一家银行。不同的银行对贷款条件的规定和审核均不同,说不定同样的条件在其他银行是可以批准贷款的。

三、解除合同退回首付

和商家协商解除合同,这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是银行的原因导致房贷办不下来,那么,购房人可以和卖家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并且不必承担违约责任,卖家应该无条件退还购房首付。

2、如果是购房人自身的原因导致房贷办不下来,那么,就只有解除购房合同了。在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应当赔偿违约金,而卖家应当退回首付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扩展资料:

2014年6月,周先生在大渡口区买了一套房,总价64万多元。他和开发商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支付首付款19万余元,并按照开发商要求提供了按揭贷款需要的所有资料。

然而,开发商迟迟无法为周先生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周先生在今年2月向开发商书面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开发商不同意解除合同。

无奈之下,周先生将开发商告到大渡口区法院,请求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退还购房的首付款19万余元。

开发商称,开发商的主要义务是交房,周先生的义务是支付房款。周先生支付房款的资格由银行审查,不由开发商负责。周先生不符合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请求法院驳回周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认为,合同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案中,周先生和开发商均未举证证明银行已为周先生办理了房屋按揭贷款,且双方当事人均无证据证明属于周先生或开发商的原因,造成银行按揭贷款未办理完毕。

法院认为,此种情形应视为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购房人周先生请求解除合同的理由成立。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交19万元首付按揭没办下来开发商不退款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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