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童话》在德国的版本名字是《儿童与家庭的童话》。
在我国国内,也已经具有了悠远的阅读和认识历史,像《灰姑娘》、《白雪公主》这种很华丽的名字,也许能让很多人勾起那种“还是愿意相信那种浪漫美好的事啊”的感动。
然而……事实的真相往往超乎想象之外,有时候,还是不能太相信自己的眼睛。
重新来评价和阅读《格林童话》是因为看到了来自童话中一个故事的歌曲:
我的妈妈杀了我,
我的爸爸吃了我,
我的妹妹小玛莲啊,
检起我所有的骨头,
包在绸手绢里面,
埋在杜松树下。
看完之后激动不已,这么后现代又充满世纪末金属感的东西……放在儿童专柜实在是太可惜了呀!
来看看关于这首歌的故事。
一个男人死了老婆,带着一个男孩子又娶了一个女人,不久之后那女人生了一个女儿,从此开始讨厌男孩。然后把他的头用斧头砍下来,给他的爸爸煮汤喝,爸爸把汤和肉都吃光,骨头吐在桌子下。知道真相的小女儿含着泪检起哥哥的骨头,埋在了门外的杜松树下。
如果故事到这里就完结那顶多就是一个孩子的悲剧罢了,可是看看后来的发展,男孩的灵魂化作鸟儿,把自己的遭遇四处宣扬,用从喜欢它的歌声的人们那里得来的石磨,“把后母砸成肉酱”。看到这里终于忍不住大笑,真是残酷到可爱的死小孩啊,这种哈姆雷特式的故事,由德国人写起来更驾轻就熟哪。
还有大家都熟悉与喜爱的《灰姑娘》,曾被改编成《水晶鞋和玫瑰花》的浪漫爱情故事,里面又有哪些暗黑的情节呢?
仙度瑞拉本身就是一个沉默寡言的女孩,于是经常受到两个姐姐的嘲笑。可是请大家注意,这种类似的场面并不少见,在今天的世界里,那种又土气又内向的女孩还是会时不时地受到嘲弄吧?而那两个姐姐只是“嘲笑”罢了,并没有伸手打她,而那些什么把破衣服扔给她洗的行为……在公司里你没有被位高权重的前辈欺压过吗?可这两个姐姐最后竟要受到被小鸟啄瞎眼睛的惩罚,不是太严重了吗?但是如果把对象换成我的上司……想起来又觉得心里很舒服,难道这就是童话带给人的“平静与安宁的幸福感”?
还有就是把后脚跟砍掉穿进鞋子的细节,真是爆笑啊。当时的德国女性真有因为爱美或爱情而做出这种行为的人吗?才能写出如此生动又恶趣味的东西,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还是有那种为了参加一场有心上人参加的舞会而把38码的脚穿进37码的美丽鞋子中的女孩吧?难道不是很可爱吗?
而最最暗黑的就是灰姑娘逃离舞会时掉了一只鞋子的事实。
在德国的传统习俗庆典中有让女孩跳过火堆的仪式,如果女孩在跳过火堆时鞋子掉下来就说明她已经不是处女了。而我们的仙度瑞拉小姐,最后也是穿着一只鞋子离开舞会的,所以西方的书评家们认为这是在暗示灰姑娘在当晚已经和王子发生关系了……啊,果然是儿童看的东西,写得好含蓄,如果没有高人指点,恐怕直到现在还读不透。
不过一想也是合乎情理,在舞会中发生一夜情的事情好莱坞电影中不是很常见吗,而把区区的一夜情发展成为婚姻这种匪疑所思的解决方式也只有在童话中才能被人毫无怨言地接受。
Episode 2
因为安徒生在语言风格上的独特魅力,所以长时间以来都是厚此薄彼的,现在重新读回格林童话,并不是就说移情别恋了,只是成长为中年人后将视野进行多方面多角度拓展的行为。
从西方的恐怖小说灵异小说到现代的鬼故事,很少有人对肢解人体如此津津乐道,就算有,也会把笔触着重在气氛或人物心理上的一些客观描写,可是格林兄弟的“儿童看的童话”中却有很多这样触目惊心的场面,而令人绝倒的是,作者却一副事不关己,豪无反省之心地将这样的情节变得理所当然化,除了可以有那种“没必要让孩子知道为什么有这种事,只要让他们知道有这种事就可以了”的狡辩,或许也是因为法律之家的背景使他们对这种事见怪不怪了。
鹅妈妈童谣
来看看这一段:
“他们拖来另一个少女,已经喝得醉醺醺的,根本不听她的哭喊叫苦。他们灌她酒喝,……姑娘喝下去心就炸裂了。然后他们剥去她漂亮的衣服,把她放在桌上,将她美丽的躯体砍成一块一块,撒上一些盐。可怜的未婚妻藏在桶后直发抖,直哆嗦。她看得清清楚楚,强盗们为她安排的是怎样的命运。一个强盗发现被杀的姑娘小手指上戴着枚戒指,想捋又一下子捋不掉,就抓起斧头,把手指砍断了。谁料手指头却高高跳起,飞过大桶,正巧落进未婚妻怀中”(《强盗的未婚妻》)除了最后那段指头飞起来的描写很可爱以外,其它的场面想一想就是心理发毛啊,可是让人大叫“怎么会有这种事”的同时,真正想要说的是,格林兄弟在被害者这样的遭遇下,居然还有闲情逸志加入符合童话标准的想象,实在是……大师被称为大师,果然是有其的存在道理的。
还有更可爱的粗神经描写:
“一只血淋淋的的大盆子摆在屋中央,盆里躺着些砍碎了的死人,旁边立着个木砧,砧上横着把亮闪闪的斧头。她吓得要命……〔巫师〕说着把姑娘推倒在地,抓住她的头发,拖她进了血屋,把她的脑袋往木砧上一按,用斧头砍碎了她,让她的血流了一地。……她看见了……她的两个亲爱的姐姐遭到残害,被肢解了扔在盆里!”可爱的在后面:“(女孩)鼓起勇气,把她们的肢体找拢来,拼接她们的脑袋、身子和手脚……最后,两个姑娘睁开眼睛,又活了过来。”(《菲切尔的怪鸟》)前面的血腥描写对于熟读格林童话的人来说习以为常,但真正能成为灵感来源则是后面的一段,完全就是不负责任到了极点的胡编乱造嘛,而且好像主人公认为死去的人把他们的身体拼合好后就可以重新复活了,虽然是非常非常可爱的小公主心态,但还是忍不住会担心:当初发行的时候,这段故事后有声明:请儿童不要模仿吗?
除了这种残酷血腥的描写,还有就是格林兄弟的……极为强烈分明的爱憎观。
在《杜松树的故事》中那个把后母“砸成了肉酱(真是好可爱啊,爆笑)”的结局固然是那个女人罪有应得,但是就像以前也曾经说过的,在《灰姑娘》的故事中则是太苛刻了,不就是嘲笑了一个脏丫头几句嘛……
到现在仍然耿耿于怀的是《圣母玛利亚的孩子》中的惩罚。女孩只不过是不承认对圣母开了门罢了,又没有伤害任何人,可是却被圣母赶了出来,还被惩罚不能说话。后来嫁给了国王,圣母又来骚扰她,还是让她承认开了那扇门,女孩不能开口说话,就夺走了她的孩子,第二年又来,故技重施,遭到拒绝后又夺走了人家的第二个孩子,第三年还来,又把人家的第三个孩子枪走了……天啊,这是什么世界啊,不就是不承认开了那扇门吗?后来女孩被误会为会吃人的妖怪,要遭火刑处死,被绑在柱子上时终于流下泪水,并且奇迹般地能发出声音,说出了:“是的,玛丽亚,我开过那扇门。”话音刚落,女王(?)就出现了,把孩子还给了她,并且和蔼地说:“悔过自新的人是会得到原谅的。”
虽然是完美的结局,可是还是捏了一把冷汗,如果女孩最后硬是不开口,真的会这么死去?而原因就是因为她没向圣母承认开过那扇她根本没有进行任何不良行为的门?
说到这里,其实已经很清楚了,圣母大人只是因为“居然敢对我说谎”的这个事实而生气罢了,却做出了那种强悍霸道的事,这种任性程度,世间的哪个女人能比?
啊,果然是权威与荣光永在的圣母陛下啊,阿门……
Episode 3
主角仍然是格林双璧……的童话。
早在看《尼伯龙根之歌》的时候,就有“格琳希尔德殿下哪里都好,就是嘴碎了点”的感叹,并终于因为这个小缺点酿就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悲剧。作为“日耳曼民族的精神源头”的这部史诗,对格林兄弟的影响是非常深入和悠远的。
看看童话中那些可怜的姑娘们吧,《圣母玛利亚的孩子》中的女孩只不过因为不承认开了门就被惩罚不能说话达5年之久;,《十二兄弟》里面的妹妹为了救哥哥7年不能说话,《六只天鹅》里面的是6年。这些女人要么被人抢走了孩子,要么被人陷害遭丈夫误解,可是却都有莫名其妙的理由不能开口说话。
而最最怪异搞笑的是《铁炉子》里面的那个王子,挑三检四地要娶一个国王的女儿,然后抛弃她消失的原因竟是:公主跟他讲了超过三句话!
笑倒~看来齐格菲利特的悲剧真的是被德国男人啃透了的说。
除了这种“不许说话”的惩罚外,比较具有德国当时的写实风格的惩罚就是“穿着红鞋子跳舞到死”的招数了,在著名的《白雪公主》、《爱人罗兰》中的坏女人都是这种死法。
说到在滚烫的烙铁上跳舞这种残酷的事,就不由得想起来阿玲,刚开始看《北斗神拳》时还不喜欢,后来每次都会被走上被火烤着的铁制舞台时的女孩感动,也理所当然地希望能和阿健过上幸福的生活,可是却在最后一刻认识到自己喜欢的是巴特,最后那个“让人生在战斗中燃烧”的结尾真是郁闷到死啊……
回过头来继续看格林童话,说到《白雪公主》这个近年来在西方广遭争议的童话,真是具备了种种后现代主义特征的另类先锋文艺作品。真的没有实验剧团来做关于它的改编剧本吗?
像比较广为人所知的母女二人的“伊底帕斯情结”或白雪公主本身性格中的暗黑及阴险本色由贵大人已经做了非常透彻和深入的描述了,可是那个有着恋尸癖的王子还是让人欲罢不能。
不仅仅是看到了白雪公主的尸体以后就要把她带回城堡,更令人喷饭的是“每天要在白雪公主的水晶棺材边吃饭,否则就会食不下咽”的这种设定,这倒也罢了,毕竟是自己喜欢的东西,坚持或者执著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接下来的一幕却让人意外地发现了王子的适应性、大胆无畏的精神和能将对兴趣的迷恋程度进行无差别延展性拓展的精神。
当他看到死去的尸体突然坐起来的时候竟然没有害怕,而是非常高兴地表达了自己的爱慕之情“你在我的身边……我很喜欢你,能和我回城堡吗?” 这……的确是对尸体有深入研究的职业水准的人啊,能快速地辨别醒来的是公主本人而不是其他的第三类生物?果然是无比高贵与勇敢的王子殿下啊,这时他身边的下人和随从都已经逃得不见踪影了。
根据《格林童话》初版的描写,公主并不是因为棺材撞上树而醒来的,而是被被王子喝斥要日日夜夜抬着它的奴仆心怀怨恨地抽打背部才吐出毒苹果的。
Episode 4
终于进入了解开谜底的征程,当然,这也有可能是暗黑的狡辩。
不管怎样,还是闲聊。
想要深入地探讨格林童话,实在还得老话重提——《尼伯龙根之歌》。
最初决定去看这本人民出版社在解放初就翻译引进可是在今天的世面上却绝对难得见到的书,当然是因为那个由“年薪小偷”,“家庭和道德的敌人”,“会走路的伤风败俗”那群不良中年组成的流亡地集团的故事,可看了之后也不由自主地拿来和希腊的两部史诗做比较。自己感觉喜爱程度是胜过后者的。
单论故事内容的磅礴和情节情绪的跌宕已不在后者之下,而其中更适合个人暗黑口味的还是那种毫无道理的作恶和杀人动机。
故事从一开始就是尼德兰王子杀恶龙,一直流血到前尼德兰王后被砍掉头算数,其中死的人之多,死得原因之冤屈难辨,甚至最后和匈奴战斗的气势宏大都是胜过希腊史诗,但是,《尼》却只能成为北欧民族甚至仅仅是日尔曼民族的精神财富还是有其背后的内幕的。
那就是——这实在是有违基督教教义或人类的精神向往的。
现在可以回到格林童话了。
格林童话是格林兄弟走访了德国各个地区后收集整理的集子,因此格林兄弟并不是作者,只是讲述着,换句话说,这本童话和马琳堡大学法律系的格林兄弟并没有血缘上的关系而是格林兄弟收养的生活在社会中下层或郊区的民族精神根深蒂固的人们的生产品。而这群人所知道的这些故事大都又多是当地流传或是从父辈那里听来的,因此,格林童话和尼伯龙根之歌一样,都是建立在日尔曼民族本质上的东西,而并不只是单纯的“讲给小孩子听的故事”。
所以,那些血腥、残忍、让人感到极具歌特式风格的场景和故事是十分真实地反映了德国人民的喜好的。爆笑。
想起读书时读《诗经》,很喜欢课本上选编的《蒹葭》或《硕鼠》什么的(硕鼠真的是好可爱),于是抱持着那种憧憬尊敬的心情自己去找来全集读,最初读到“亦既觏止,我心则降”这种句子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真的是高贵而稳健的作品吗?后来经过高人指点,才想通:都是没文化的农民口头传唱的东西,能高雅到哪里去?想来孔老先生当初面对时一定是更加原始粗犷的东西,能这么选编出来也真是不容易了。
啊,喝杯红茶吧~
所以,格林童话中会有那种杀人啦,乱伦啦,恋尸这些只属于平凡人而不是应该出现在王子公主的世界中的东西也没什么可奇怪的了,毕竟是,基础扎根于人民的东西嘛。
但即使这样,还是对吃人的场面感到不舒服,怎么,德国人也有人肉情节?
据我所知,这好像我们的邻邦,友好的大和民族的专利呀~
Episode 5
好像已经走向了欲罢不能的态势了,擦汗,但还是因为有些东西想要表达才把美好的青春浪费在键盘上的。
没错,任何东西都不是没有道理的无节制进行的。
虽然道理本事的存在意义是不值得深究的事。
格林童话在初版时即使在德国国内也成为广遭非议的读物,因为当时的书中有大量的淫乱、色情场面,后来经过多达七次的改正,才成为我们现在看到的样子。
而我国国内所能看到的格林童话在翻译上可能还存在着某些民族限制的问题,而最初出版的格林童话在德国又以《原始的格林童话》之名重新发行,在我国台湾也可以买到繁体中文的译本,分别叫《初版格林童话》或《令人颤栗的格林童话》。
也正因为这些文集的出版,引发了关于“儿童究竟还有没有必要读古典童话”的争论。因为即使是童话,本质上,也是建立在当时的社会人文基础上的,反映的是当时的生活状态,而对于儿童来说,重要的是要让他们了解那些即使历经岁月流逝也不会退色的美好事物和未来他们所必需面临的一切。
同时对于我自己来说,也实在是找不到非读格林童话不可的原因,如果不是因为已经无可救药的暗黑心理和成长为一个无事可做的中年人的苍白现实,这种语言贫乏,故事单调,已经被电影电视舞台剧场挖掘干涸的东西是否还能引起我的兴趣,结果是完全不具备猜测价值的。
还有一本不得不提到的书就是和《格林童话》具有相同的本质但是仍然被广为传诵被称为“学习英语的必需读物”的英国的少儿书籍:《鹅妈妈童谣》。
对于中国的儿童也许对这本书和里面的故事并不熟悉,可是中国的成年人却或多或少地对这本书有所了解,例如著名的《杀死一只知更鸟》,喜欢格利高里·派克或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朋友则一定对这本书进行过深入的研究。
《鹅妈妈童谣》中有一段与《格林童话》里的《杜松树的故事》非常相像。
My mother has killed me,
My father is eating me,
My brothers and sisters sit under the table,
Picking up my bones,
And they bury them
under the cold marble stones.
我不知道英国的儿童会怎样去联想和认识这样的场面,唯一可以肯定地是在我国的少儿读物中是绝对不会出现这样的东西,但有必要提出的疑问是:在阅读童谣的孩子们是否有足够的思维能力去理解他们所读到的东西。
There was a man, a very untidy man,
Whose fingers could nowhere be found
to put in his tomb.
He had rolled his head far underneath the bed;
He had left legs and arms lying
all over the room.
之所以要引用英语原文的用意相信大家应该非常清楚,如果不清楚地话可以试着朗诵一下,没错,读起来是非常朗朗上口而且能够不假思索地进行断句和押韵和处理,(好奇妙啊)~这样就可以藉由英语中的相同现象来说明《格林童话》中的问题:那就是童话这种东西并不是给孩子进行思想上的熏陶,只是要给尚未可以流利说话的孩子的语言教育(?)。
最近弄到一套东立出版社的正版《孔雀王》,拿到书时在封面上赫然印着:十八岁以下者禁止观看。心中一愣:想当年自己初看时也就十四五岁的年纪,却没有感到其中有什么不该认识的东西。
抱着好像在被窝里偷吃栗子的心情翻开了书,便是满目的尸体啦、天花板上的人脸、或是沾满血腥的裸体女人,奇怪怎么会对这么具有冲击性的场面印象淡薄。直到晚上躺在床上睡不着脑海里不经意地印出书中的鬼魂形象时,才迷迷糊糊地诅咒:根本就是十八岁以上才不能观看嘛!
所以,所谓童话就是指给儿童看的东西,只有那种“无知者无畏”的坚强神经才能够承受这种种火爆刺激的悲欢离合。而我们成年人,还是应该保持温暖宽容的心态,把这片只有纯真才能够化解的冷酷还给孩子,毕竟这个社会属于成年人的乐趣还有很多吧,笑。
那么,就是这样,终于决定要退出这个领域,所以这份动机可疑的闲聊也优雅地走到了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