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年8月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关于儿童福利的国际会议上,首次提出了“国际儿童节”的概念。
硝烟中的童年难免痛苦和愤怒,但苦难的童年也有明快和热情。中国抗日儿童团的建立,让那时山里的孩子也有了自己的节日——儿童节,不过,那时的儿童节是4月4日。
从1949年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定每年6月1日为国际儿童节。学校一般会为此组织相关的集体活动,并要求学生正式着装(普及校服前为白衬衣蓝线裤)香港虽属共和国一部份。民间庆祝的方式多以送玩具礼物给小朋友,或陪小孩出外吃大餐或游玩。
1950年6月1日,新中国的小主人们迎来了第一个国际儿童节。这一天,全国各地的小朋友,也都举行了联欢活动。从这以后,每到“六一”,全国各地都组织各种形式的活动,庆祝少年儿童的节日,党和政府都非常关心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为他们的生活和学习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新中国的孩子们在党的阳光下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