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佛山新修订《》规定,
佛山市取消原购房可以直接入学,改为统一参加积分排名入学;
新《办法》取消购房类政策性借读生待遇,将其纳入积分制统筹安排。2012年颁行的《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规定,购房面积超过80平方米的购房业主,其子女可享受政策性借读生待遇,直接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而新《办法》规定在佛山购买住宅及商业住房的非户籍人员,统一参加积分排名。同时,该项政策设置了一个过渡期,即本新《办法》公布之前,购房面积超过80平方米的购房业主,可继续享受政策性借读生待遇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也就是说,该项积分排名入学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因此,现在在佛山购房不能享受政策性直接入读,但可以通过积分排名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