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如下:
一、在个人档案转移前,需要有接收单位,如果没有工作单位,就在人才中心开具接收证明,上面写有接收的单位名称和详细的地址,并且有单位的盖章,身份证号码和个人的签名;然后把这个接收证明寄到外地的原来的工作单位。
二、个人的档案资料在原来的外地工作单位,当原单位收到当地的”档案接收证明“后,会把个人大档案资料和转出证明一块寄给当地的接收单位,就是人才市场,同时户口要在当地才行;档案邮寄是加密的,需要20天的时间。
三、个人的档案从外地寄回来之后,就会收到个人档案的详细资料和转出证明,同时还有一栏就是接收回执;把这个接收回执有新单位盖章,签字,写明日期,然后邮寄给原来的工作单位;回执由原来的单位收到之后,整个档案的转移程序结束。
扩展资料
转入:
(1)档案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在其他省市单位的,由单位开具商调函,本人办理调档手续;
(2)档案在企业或其他人才服务机构的,
①本人持《市、县内企业职工流动登记表》、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②本人持单位开具的商调函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③档案封口自带交予单位审核。
④审核合格后发回执,档案入库。不合格,本人将档案交予原单位(机构)补充。
2、转出:
①持接收单位商调函、本人与单位签订的《代管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合同书》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②本人持《市、县内企业职工流动登记表》、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③将《市、县内企业职工流动登记表》交回单位,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