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为什么和第一个老婆离婚

2020-05-18 综合 714阅读
卢慕贞(1867年—1952年),广东香山县上恭都外茔乡(今属珠海市金鼎区外沙乡)人,中华民国国父孙中山原配夫人。出生于累世积善的书香门第之家,父卢耀显曾漂洋过海至美国檀香山经商获富。十八岁时与年方二十岁的孙中山结婚,并诞下三名子女:孙科、孙娫及孙琬。
1913年8月,“二次革命”失败后,国父孙中山流亡日本,宋耀如一家也迁避扶桑。从美国读书归来的宋庆龄到日本与家人会面,终于见到了她所敬仰已久的中山先生,于1914年9月起开始担任中山先生的英文秘书。一年以后的1915年9月1日,卢慕贞夫人应国父之请从澳门抵日本东京商谈离婚事宜。
当时同盟会元老纷纷反对孙中山先生与卢夫人离婚,而卢夫人当着大家的面慨然表示:“孙先生为革命奔走海外,到处流浪,身心为之交瘁,既然现有人愿意照料他的生活,我愿意成全其美,与先生离婚。”大家听完当事人卢夫人都这样表示意见,自然也就不好说什么了。10月,得知孙中山已与前妻离婚的消息,二十二岁的宋庆龄立即赴东京与孙中山先生成婚。

离异原因1918年10月17日,孙中山在致英国恩师康德黎的信中,坦陈自己和卢慕贞夫人离婚的原因: “我原来的妻子不喜欢外出,因而在我流亡的日子里,她没有在国外陪伴过我。她需要和我的老母亲定居在一起,并老是劝说我按照中国旧风俗再娶一个侧室。但我所爱的女子(宋庆龄)不愿意接受这样的地位,而我自己又离不开她(宋庆龄)。这样一来,除了同我的前妻协议离婚之外,再没有别的任何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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