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的参将,相当于现在的团长。
参将,明代镇守边区的统兵官,无定员,位次于总兵、副总兵,分守各路。明清漕运官设置参将,协同督催粮运。清代河道官的江南河标、河营都设置参将,掌管调遣河工、守汛防险等事务。清代京师巡捕五营,各设参将防守巡逻。相当于团长。
清朝绿营沿袭明朝,亦有参将,秩正三品,位次副将,掌理本营军务,分省建置,其主要任务是镇戍地方。清朝统治者将全国划分为十一个战略军事区,每区下辖一至数省,区的最高军事长官为总督,不设总督的区,则由兼领提督的巡抚为最高长官;省的最高军事长官为提督或兼领提督的巡抚;省下为镇,镇的长官是总兵;镇下分协,协的长官为副将;协下设营,营的长官为参将、游击、都司、守备;营下设汛,汛的长官为千总、把总、外委千总、外委把总。
清朝兵制:汉军用绿旗,通称“绿营”,分驻各省,最高的统军官叫提督,下设镇(总兵)、协(副将)、营(参将、游击、都司、守备)、汛(千总、把总等)四级,逐级统属,参将是绿旗兵中“营”的主官。
扩展资料
参将为15世纪,中国明朝首设的官制名称,位阶约为今中高级军官。《明熹宗实录》:“天启二年十二月二十日辛巳,援辽总兵毛文龙以登抚(袁可立)所遣管运参将黄胤恩、推官孟养志等发到粮饷并布疋军器火药等物,复蒙颁给敕印旗牌,授以援辽总兵便宜行事,具谢恩。”17世纪,清朝统治中国后,沿袭其官制,一般为绿营武官。
在清朝,该官品为秩三四品,位于总兵或副总兵之下,都司与游击之上。该官统兵官,位阶次于副将一级。服从于总兵,有时亦可以担任抚标(巡抚直辖的绿营兵)的中军,亦由兵部主管。明孔贞运《明资政大夫兵部尚书节寰袁公墓志铭》:“公(袁可立)于皇城岛请设参将、守备各一员,练兵三千,以为登莱外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参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