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热河都统为从一品官。
都统,八旗组织中一旗的最高军政长官。满语称“固山额真(gvsai ejen)”。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置,并各置左、右梅勒额真为佐官。天聪八年(1634),改梅勒额真(meiren ejen)为梅勒章京(meiren janggin)。顺治十七年(1660)定汉名为“都统”,梅勒章京为“副都统”。满洲、蒙古、汉军旗各一人,共二十四人。秩为从一品(初制正一品)。分掌各该旗之户籍、田宅、教养、营制、兵械以及选官序爵、操演训练等军政事务。
清朝时候热河总管,乾隆三年(1738年)改总管为副都统,嘉庆十五年(1810年)升为都统,皆属其处。热河都统辖承德府及内蒙古昭乌达、卓索图二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