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限平均法的计算:
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均相等。
年数总和法的相关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年数总和×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年折旧率;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 月折旧率。
扩展资料:
年限平均法的条件:
1、利息因素可以略而不计,或投资成本假定为零;
2、修理和维修费用在整个资产使用年限内是固定不变的;
3、最后一年资产的效率与最初一年是相同的;
4、使用资产所取得的收入(或现金流量)在整个使用年限内是固定不变的;
5、各种必要的估计(包括预期使用年限)都是可予以相当确定的预计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年数总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