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国的会计实际来说一般月末结账的时点都是自然月末,当然在实务中有些单位因为自身的业务量大有自己定义结账日的如25日结账等。对于这个问题个人比较似向于按自然月结账。
1、各账户封账
年终结账时,各账户进行月结的同时,为了反映全年各项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的全貌,便于核对账目,要将所有总账账户结计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合计”字样,并在该行下面划通栏双红线,表示“年末封账”。
2、结转新账
结转下年时,凡是有余额的账户,都应在年末“本年累计”行下面划通栏双红线,在下面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字样,不需编制记账凭证,但必须把年末余额转入下年新账。转入下年新账时,应在账页第一行摘要栏内注明“上年结转”字样,并在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
对于新的会计年度建账,一般说来,总账、日记账和多数明细账应每年更换一次。但有些财产物资明细账和债权债务明细账,由于材料品种、规格和往来单位较多,更换新账,重抄一遍工作量较大,因此,可以跨年度使用,不必每年更换一次,各种备查簿也可以连续使用。
扩展资料:
一、一般分为年终转账、结清旧账、记入新账:
(1)年终转账。计算出各账户12月份合计数和全年累计数,结出12月末余额,编制结账前的“资产负债表”。再将应对冲转账的各个收入、支出账户余额,填制12月份的记账凭证(凭证按12月份连续编号,填制实际处理日期)分别转入“预算结余”、
“基金预算结余”和“专用基金结余”科目冲销。将当年“财政周转金支出”转入“财政周转金收入”科目冲销,并将财政周转金收支相抵后的余额转入“财政周转基金”。
(2)结清旧账。将各个收入和支出账户的借方、贷方结出全年总计数,然后在下面划双红线,表示本账户全部结清。对年终有余额的账户,在“摘要”栏内注明“结转下年”字样,表示转入新账。
(3)记入新账。根据本年度各个总账账户和明细账户年终转账后的余额编制年终决算“资产负债表”和有关明细表(不编记账凭证),将表列各账户的余额直接记入新年度有关总账和明细账各账户预留空行的余额栏内,
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以区别新年度发生数。决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如需更正原报决算草案收入、支出数字时,则要相应调整旧账,重新办理结账和记入新账。
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第九章会计结账的结算
第五十七条各级总预算会计应当定期、及时地进行会计结账。结账期限为每月一次。结账的具体方法,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第五十八条各级总预算会计,在会计年度结束前,应当全面进行年终清理结算。年终清理结算的主要事项如下:
一、核对年度预算。预算数字是考核决算和办理收支结算的依据,也是进行会计结算的依据。年终前,各级总预算会计,应配合预算管理部门把本级财政总预算与上、下级财政总预算和本级各单位预算之间的全年预算数核对清楚。
追加追减、上划下划数字,必须在年度终了前核对完毕。为了便于年终清理本年预算的追加追减的企事业单位的上划下划,一般截至11月底为止。各项预算拨款,一般截至12月25日为止。
二、清理本年预算收支。凡属本年的一般预算收入,都要认真清理,年终前必须如数缴入国库。督促国库在年终库款报解整理期内,迅速报齐当年的预算收入。应在本年预算支领列报的款项,非特殊原因,应在年终前办理完毕。
清理基金预算收支和专用基金收支。凡属应列入本年的收入,应及时催收,并缴入国库或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组织征收机关和国库进行年度对账。年度终了后,按照国库制度的规定,支库应设置十天的库款报解整理期(设置决算清理期的年度,库款报解整理期相应顺延)。各经收处12月31日前所收款项均应在“库款报解整理期”内报达支库,列入当年决算。
同时,各级国库要按年度对账办法编制收入对账单,分送同级财政部门、征收机关核对签章。保证财政收入数字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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