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专业,招生量不同,肯定是文理兼收
北京电影学院属于艺术类院校,面向全国招生,本科无分省计划。2008年3月份进行了专业招生考试,并确定了专业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涉及30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
6月份全国高考后,我院结合3月份的专业考试成绩和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根据招生简章的录取原则,对本科进行了拟录取。我院本科录取原则如下: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电影剧作方向)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课考试成绩(以下简称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北京市本科第二批录取理科分数线(不分文、理科)455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60%)与文化课考试成绩(40%)综合排名。达到综合成绩为51.455分(不分文理)后,择优录取。
[计算公式如下: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750×100×0.4+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百分制)×0.6]。
2.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影视文化与传播方向)按文化课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3.导演专业(剪辑方向)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理科均为43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4.表演专业 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理科均为25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5.摄影专业(电影摄影方向)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理科均为40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6.摄影专业(多媒体影像创作方向)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当年北京市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文科515分,理科502分后,按文化课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7.录音艺术专业 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当年北京市本科第二批录取分数线文科472分、理科455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男、女生分别排名,择优录取。
8.录音艺术专业(音乐录音方向)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男(不分文理)310分,女(不分文理)38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男、女生分别排名,择优录取。
9.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电影美术设计方向) 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理科均为35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0.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影视特技方向) 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理科均为35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1.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影视广告导演方向)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283分、理科273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2.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影视虚拟空间设计方向)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283、理科273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3.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影视管理方向)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男、女生分别排名,择优录取。
14.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文化经纪人方向)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男、女生分别排名,择优录取。
15.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影视媒体理论方向) 按文化课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6.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方向) 按文化课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7.动画专业(动画艺术方向)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7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8.动画专业(电脑动画方向)按文化课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9.动画专业(漫画方向)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7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本科考生必须参加国家规定的文化课所有科目的考试,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凡有科目缺考者(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均视为缺考),一律不予录取。
我院录取考生,依据各省报送考生所填报志愿为准。由于考生误报、漏报志愿等原因,造成无法被我院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同等成绩下,优先照顾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西部省份的考生和归侨、华侨以及台湾省籍考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有特殊贡献的优秀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