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和《外国人就业证》具体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应在拟聘用外国人来华就业入境之前,先为其申请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2、获准聘用该外国人的用人单位,应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签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3、获准来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凭劳动部门签发的许可证书、被授权单位的通知签证函电及本国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处申请职业签证;
4、用人单位应在获得职业签证的外国人入境后十五日内,持有关材料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该外国人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5、已办理就业证的外国人,应在入境后三十日内,持就业证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居留许可。
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所需材料:
1.拟聘用外国人原因的报告(须详细说明聘用理由);
2.用人单位工商登记证明或法定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外国人有效护照(签证)复印件;
4.拟聘用意向书(须包含详细的劳动条款内容);
5.拟聘用的外国人工作简历(包括最后一次学习经历),学历证书,从事拟聘用工作的从业资格证明(注:工作简历含个人最终学历和完整的经历,须中文打印并由用人单位确认盖章;工作简历和学历证书如是外文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并由用人单位确认盖章。从业资格证明是指有关机构出具的相关资格或技术技能证书。如是外文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并由用人单位确认盖章);
6.拟聘用的外国人健康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填写完整的《外国人就业申请登记表》一式2份;
8.拟聘用的外国人二寸免冠近照2张;
9.填写完整的《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申请书》1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外国人就业证》)所需材料:
1. 用人单位办理《外国人就业证》的申请报告(须详细说明聘用理由);
2. 用人单位工商登记证明或法定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外国人有效护照(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须明确聘用期限、聘用职位及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福利待遇、违约责任等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5. 外国人工作简历(包括最后一次学习经历),学历证书,从事拟聘用工作的从业资格证明(注:工作简历含个人最终学历和完整的经历,须中文打印并由用人单位确认盖章;工作简历和学历证书如是外文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并由用人单位确认盖章。从业资格证明是指有关机构出具的相关资格或技术技能证书。如是外文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并由用人单位确认盖章);
6.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或确认的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出入境检验检疫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7. 填写完整的《外国人就业申请登记表》一式2份;
8. 外国人二寸免冠近照3张;
9、已为该外国人办理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原件;
10、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代表还须提供本人有效的《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在用人单位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的人员,须另提供董事会决议和企业章程,不设董事会的,提供企业章程和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聘书。
11. 填写完整的《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申请书》1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扩展资料(法律规定)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第二章 就业许可
第五条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下简称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
第六条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用人单位不得聘用外国人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但符合本规定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的人员除外。
第七条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二)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三)无犯罪记录;
(四)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五)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下简称代替护照的证件)。
第八条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持职业签证入境(有互免签证协议的,按协议办理),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以下简称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
未取得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即持F、L、C、G字签证者)、在中国留学、实习的外国人及持职业签证外国人的随行家属不得在中国就业。特殊情况,应由用人单位按本规定规定的审批程序申领许可证书,被聘用的外国人凭许可证书到公安机关改变身份,办理就业证、居留证后方可就业。
参考资料:中国工作签证—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