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公有住宅售后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沪房管规范物〔2012〕29号)规定,目前上海市对未组建业主大会的公有住宅售后小区和已经组建业主大会的公有住宅售后小区区别对待:
一、未组建业主大会的公有住宅售后小区
公有住宅售后房屋的管理费、保洁费和保安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计费。
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18元,保洁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26元,保安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36元。
配备电梯的住宅电梯、水泵运行费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55元。其中,房屋业主直接支付0.15元,从公有住宅售后维修资金中列支0.40元。
绿化养护和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除配备电梯住宅的电梯和水泵外)日常运行、保养、维修等物业服务费用均在公有住宅售后维修资金中列支。
物业服务企业应将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在小区内公示七日后施行。公示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业主提出的疑问进行解释说明。物业服务企业解释说明后,业主仍有异议的,物业所在地房管办事处应会同居民委员会做好协调解释工作。
二、已组建业主大会的公有住宅售后小区
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管理、保洁和保安等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并在小区内予以公告后施行。物业服务标准超出《上海市公有住宅售后小区物业服务标准》的,相关服务费用的收费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相应提高,并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施行。
三、公有住宅小区与商品住宅小区物业费已经并轨:
为实现公有住宅售后与商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计费方式并轨,上海市住宅小区物业收费新标准中公有住宅售后管理费、保洁费和保安费均按房屋建筑面积计费,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18元,保洁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26元,保安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36元。
参考资料:http://housing.shqp.gov.cn/gb/content/2014-12/29/content_72443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