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扩展资料
住宅(residence、dwelling、house、domicile)又称为住房、宅院,是指专供居住的房屋,包括别墅、公寓、职工家属宿舍和集体宿舍、职工单身宿舍和学生宿舍等。住宅不包括住宅楼中作为人防用、不住人的地下室等,也不包括托儿所、病房、疗养院、旅馆等具有专门用途的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法律上指,住宅是供一家人日常起居的、外人不得随意进入的封闭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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