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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社区群众需求不断增加、社会管理服务任务日益繁重,而社区党组织自身资源不足、服务能力不强的问题,设立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在原有财政投入的基础上每年再投入一些经费,保障每个城市社区党组织可支配,专项用于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明确使用范围,将专项经费真正用到群众身上。为确保专项经费真正用于群众关心关注的实事好事上,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专门的经费管理办法,规定了专项经费的具体使用范围,明确了“五用五不用”。“五用”就是主要用于社区党建服务品牌、社区党员服务团队建设、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开展服务群众主题活动和社区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其它服务事项;“五不用”就是不得用于由财政或其他渠道支付资金解决的事项,即社区办公开支、人员经费、政府已有资金安排的社区建设和服务项目、办公用品和场所建设。
规范使用流程,将服务事项交由群众确定。实践中,坚持按照品牌化、项目化、民主化的原则进行运作,始终根据群众的意愿来搞好服务。在确定服务项目时,坚持“两访两定一公示”,“两访”就是采取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专访等方式,广泛听取社区群众的意见建议;“两定”就是在综合社区各类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先由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代表会议初步确定服务项目建设方案,再提交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最终表决确定;“一公示”就是通过社区公开栏对服务项目进行公示,得到社区大多数群众认可后方可组织实施,切实做到决策民主、过程透明、群众满意。
强化监督管理,将经费使用交给群众监督。为加强对专项资金的有效管理,建立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保证社区党员群众对经费使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一是定期公示制度。通过社区公开栏、明白纸等形式,定期书面公示服务项目执行情况、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和财务管理情况,接受社区居民监督。二是项目通报制度。在每个服务项目建成后,坚持“两通报两评议”,即召开专题会,将服务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向社区党员和社区群众代表通报,接受社区党员和社区群众代表的民主评议。三是述职评议制度,社区党组织每年年底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向街道党工委和党员群众进行述职,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考核和党员、群众的评议。对考核评议结果较差的,通过谈话打招呼、诫勉等形式对党组织书记进行督促,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