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因公负伤或患病支付医疗补助费的标准?

2020-08-31 社会 55阅读
1、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该职工有3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内企业支付的病假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医疗期满后,根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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