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的是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而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或者是驳回起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
在我国,裁定主要分为民事裁定、刑事裁定以及行政裁定。其中民事裁定主要用于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驳回起诉;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等。刑事裁定主用于解决诉讼过程中的程序问题,也用于减刑、假释、驳回自诉等实体问题。
行政裁定主要用于解决程序问题,以驳回起诉、准许或不准许撤诉以及其他由裁定解决的事项。裁定书一般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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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与判决的区别:
1、适用事项不同。
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法律关系。
2、依据不同。
裁定依据的法律是民事诉讼法或其他法律,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作出;但是判决根据的法律是实体法,例如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法等,判决只能在案件审理的最后阶段作出。
3、形式不同。
裁定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但是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4、上诉期限不同。
如行政诉讼中,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日,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刑事诉讼中,裁定的上诉期限为5日,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0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