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实行的主要是政府统一组织和指导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在组织上已经达到了相当完善的程度。日本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主管机构是农业水产省、农蚕园艺普及部,主要负责制定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的相关制度,并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广工作,培训推广人员等。同时,把全日本分为9个区,在每个区设立地方组织,负责监督和指导都道府县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及发放推广经费。
日本。日本地处亚洲季风区,气候变化大,常受各种自然灾害侵袭。由于日本农业多是小户经营,抗拒灾害的能力低,政府为了稳定农业,保证农业的再生产和国民的食品供应,把建立保险制度作为防灾抗灾的重要手段。日本农业保险制度的重要特点是政府直接参与保险计划并且具有强制性质,凡生产数量超过规定数额的农民和农场都必须参加保险。具体做法是:投保户按田块数报保险额。保险额是投保受灾农民所能得到的最高赔偿额,保险额是按“每公斤保险额”乘以标准产量的70%计算。农林渔业部每年规定“每公斤保险额”,标准产量由农业互助社按田块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