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以下程序明显缺失的,一般可以认为强拆行为存在程序违法。
1、强制执行的事实必须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后进行。
2、实施过程中必须有当事人或见证人到场,制作现场笔录并由行政执法人员及当事人或见证人签名盖章确认。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同时,如果当事人认为,相关部门的拆迁行为属于违法的,可以进行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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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主要职责:
1.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管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全市行政综合执法地方性法规、规章,研究提出完善全市行政综合执法体系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统筹和调度。
4.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监督行政执法小组的监督考核工作。
5.负责市政设施、城市公用事业、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的专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大队跨地区行政执法领导交办的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