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的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也是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我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餐饮业的安全监管工作非常重视,整体的安全卫生面貌和水平较之以前有了很大的改变和提高,但我县小餐饮业食品卫生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于小餐饮业业主进一步加强卫生管理。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现有中、小餐饮业430多家(不包括学校食堂和单位食堂),从业人员1000余人。其中,经营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小餐饮业有410多家,占全县餐饮业的95%左右。在410多家小餐饮业中,有三分之一的分布在县城,还有80%的从业人员在县城工作。近年来,针对我县部分饮食店存在“大餐厅、小厨房”、“没厨房”现象,卫生部门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对饮食店的厨房卫生的整治,取得了初步成效,城区的饮食店都有了独立、卫生的厨房了,但在检查中还是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工艺布局不合理。虽然多数小饭店能做到厨房和其它功能间分开,但有的小饭店初加工与厨房没有分开,冷荤间与厨房(即生、熟制作)也没有分开;部分小饭店无专用凉菜间,厨房面积不足8平方米;厨房、功能间、墙裙及吊顶装修不符合要求。
(二)消毒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小饭店无专用消毒间,消毒设施、公共用具消毒有待加强;有的小饭店虽然按要求配备了食品柜、保洁柜、消毒柜、保鲜冰柜等设施,但有的消毒柜成了藏碗柜、有的保鲜冰柜没有用起来。同时,有部分小饭店没有真正落实餐饮具一洗二消三保洁四消毒“四步操作程序”要求,碗、筷只在自来水里清冼。
(三)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有的小饭店卫生条件较差;有的没有建立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有的卫生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没有配备经专业卫生知识培训的食品卫生管理员。
(四)卫生防护设施不符合要求。有的小饭店没有设置防蝇、防鼠、防尘等设施以及垃圾废物装置,检查时发现有苍蝇、有鼠迹。
(五)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不全。有的小饭店《卫生许可证》到期后没有及时换证。由于小饭店工作人员更换频繁,有的工作人员没有取得《健康证》就上岗。
(六)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差。有的从业人员法制观念淡薄,没有参加卫生知识培训,食品卫生知识缺乏;有的卫生意识和卫生习惯差,不勤冼手,不勤换衣服。
二、建议与对策
我县小餐饮业的卫生状况与《浙江省小型餐饮业卫生许可条件》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为此,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全面扭转我县目前小餐饮业卫生不佳的状况。
(一)统一思想,搞好整治。加强小餐饮业卫生管理,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将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作为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列入单位和有关人员的年度重点考核内容。为了全面提高我县小餐饮业的卫生水平,我们决定在近期开展一次餐饮业专项整治活动。根据《浙江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要求,对全县范围内的餐饮单位的卫生许可条件、从业人员健康状况、食品加工流程、原料采购、卫生设施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量化分级管理标准的要求,严把准入关,提高准入门槛,确保饮食卫生安全。凡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一律不予发放;对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餐饮单位限期整改,凡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严肃依法查处,对无证生产经营者坚决予以取缔。在整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小型餐饮业卫生许可条件》等法律法规精神,结合磐安实际,制定《磐安县小餐饮基本卫生要求》,要求小饭店今后严格按《磐安县小餐饮基本卫生要求》执行,并对小餐饮业实行卫生监督分级管理。按照量化评价、分类定级、全程监督、动态管理的原则,对小饭店的硬件设施、卫生管理、日常保洁等情况进行量化打分,依据打分结果将其分为A、B、C三级,并在经营场所悬挂卫生等级标示牌。凡在一年内受到三次限期整改或两次行政处罚的,予以降级;凡发生食物中毒或引发传染病疫情事故的,收回卫生等级标示牌,力争使全县的小餐饮业卫生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加强宣传,强化培训。宣传就是把影响食品安全的科学知识、解决方法、管理制度、先进经验告诉餐饮业经营者和广大市民,让他们了解政府对食品安全方面的要求和政策法规,形成改善和提高食品安全水平良好的社会氛围。对于餐饮业来说,宣传最好的办法是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和印发实用的小册子。我们将充分利用《食品卫生法》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日等有利时机,开展上街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卫生图板巡回展等宣传活动,还将与宣传、教育、新闻等单位密切配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加强小餐饮卫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府部门的重视程度,提高社会各界的关注程度,改变目前部分业主不重视饮食卫生的观念,使更多的餐饮业主、从业人员自觉投入到改善餐饮卫生条件工作中去。要通过广泛宣传,让普通老百姓都掌握食品安全的相关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进一步营造人人重视、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同时,我们将每年举办一期餐饮卫生法规、卫生知识培训班,增强餐饮负责人的卫生法律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此外,还将召开一次餐饮业负责人动员会,通报相关工作要求和卫生标准,动员业主自觉开展餐饮卫生整治工作。在做好宣传培训的基础上,卫生监督员上门指导,协助小饭店积极开展卫生整治,使小餐饮单位做到三个“统一”,即统一标准、统一设施、统一标示,力争各项卫生指标全部达到要求。
(三)强化监督,加强协作。对我县而言,农村小饭店是卫生管理的薄弱环节。为此,我们决定建立农村卫生监督网络。我们将按照“划片设置,垂直管理”的原则,在新渥、大盘、玉山三个镇设立了卫生监督分所,执法人员在卫生系统内公开招考,并确保工作用房、工作经费、基本装备“三落实”。为了杜绝“只发证,不监管”现象,县卫生监督所则把城区划为若干个片区,由2名卫生监督员负责一片区,采取错时上班制度,加强对小餐饮单位的监管力度,对不同饭店实行分类指导,严格餐饮具消毒规程,开展不定期的餐饮具消毒情况检测,督促小餐饮单位做好卫生整改,达到相应卫生规范。同时,由于小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借助于全社会的力量才能有坚实的基础。因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作。要求工商部门严格执行“先证后照”的规定,凭有效卫生许可证办理工商执照;城建部门负责治理“无房无证”的店外店、室外大排档、占道经营行为和违章搭建、违规破墙开店等情况进行查处;环保部门负责排烟排污超标、噪音扰民问题进行监管;各社区居委会、医院、学校等单位负责督促检查各自范围内出租店面的小饭店的整治工作。
(四)完善制度,严格考评。卫生监督员队伍是一支行使政府公共卫生管理职能的队伍,在餐饮安全管理上承担着检查、指导、处罚等行政责任,保障着群众的饮食安全,是一支预防为主的队伍,责任在于找隐患,对餐饮业安全水平的提高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强卫生监督员队伍建设也是保证餐饮安全的一个重要内容。为此,我们计划实行卫生监督员分级管理制度。根据学历、工龄、工作经验、实际能力、基本技能等分成助理监督员、监督员、主管监督员三级。将饭店根据规模大小、危险度高低、产品涉及面和管理难度不同,对应不同等级的监督员进行责任管理。高级别监督员指导并覆盖下级监督员业务工作,下一级监督员服从上一级监督员管理,并明确责任,分层负责。这样,就有利于形成监督员竞争机制,引导监督员积极向上,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同时,严格实行内部考核制度。结合季度、半年、全年考核,对不同等级监督员实施不同内容的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工作实绩、工作数量及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具体负责管理的饭店食品安全情况,并与发放奖金挂钩,做到能者上,庸者下,形成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打破以往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和过去的吃“大锅饭”现象,真正体现干多与少不一样,干好与干坏不一样,使那些平时习惯于跟在后面,小事不肯做、大事又做不来的监督员感到压力,促进卫生监督员队伍素质的不断提高,最终使小餐饮业的各项指标都上一个新的台阶,减少和避免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