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为止,中国政府通过传媒(如研究、回顾抗美援朝战争的书籍、战史)公布的志愿军伤亡数字如下:
志愿军作战伤亡人数:
1.阵亡:11.4万人
2.医院共接受伤员38.3万人次,由于入院伤员有些是第二次、第三次负伤,统计上有重复,伤员中又有一部分是非战斗负伤,所以最后确定战斗伤亡总数是36.6万人。
据此,志愿军战斗负伤人数为:25.2万人
3.因伤致死:2.16万人
4.失踪:0.8万人(原先是0.4万人)
5.总计:
战死:14.36万人(阵亡、因伤致死、失踪)
战伤:25.2万人
作战伤亡:39.56万人
其它原因死亡人数:病死:1.3万人
所以,志愿军总计伤亡人数:40.86万人(39.56 +1.3)
另外,志愿军还有2.1万人被俘,其中7100余人返回大陆(其中有440人是在中立国部队监管下,经我方解释工作后返回的),14000余人去了台湾或其它中立国。被俘人员数字不存在争议。
二.志愿军伤亡数字存在的争议
由于种种原因,目前许多人不知道或不相信中国官方公布的志愿军伤亡数字,而相信来自美韩或其它渠道的数字。但来自美韩或其它渠道的数字不止一个,目前从网上看到的主要有三个:
1.死亡人数:90-100万人;伤亡总数:200-300万人
2.死亡人数:五六十万人;伤亡总数:140-150万人以上。
3.伤亡总数:92万人以上
前两个数字不想多说了,我军1950年全军总兵力540万人,而且广大中西部地区仍未解放,台海前线又有3野50余万大军驻守,准备解放台湾。而且我军1950年开始精简,到1951年时共精简了94万人。很难想象我国在进行一场年伤亡百万人的战争却还要裁军?而且我军入朝兵力最高峰不过133万人,哪来上百万伤亡?
据中国政府近十几年来公布的数字,在整个抗美援朝战争期间,中国以轮战方式先后入朝参战的各种部队共计190万,补充兵源近50万,共计240万。另外,还有东北军区60万支前民工入朝出战勤。
既然中国参战部队总共才240万人,怎么可能有200-300万人的伤亡?如果那样,美韩军队岂不早打到北京了?由此,建立在伤亡200-300万人基础之上的志愿军死亡90-100万人,也根本是胡扯!
所以,时至今日,不管你多么反对中国共产党、反对毛主席、反对中国出兵朝鲜,不管你多么赞赏美军的武器装备和超强火力,你也不要说中国军队在朝鲜死了100万人、伤亡二三百万人。否则,你会自动获得由下列词汇赋予你的不值得赞赏的名誉:白痴,弱智……
2.表面上能讲得通的伤亡150万人
那么,志愿军死亡五六十万人、伤亡总计一百四、五十万人这个数字是否可信呢?表面看起来,这个数字不象上面那个数字明显白痴,还给志愿军留下了几十万到一百万肢体健全的人。但如果你了解抗美援朝战争过程特点、了解志愿军入朝参战部队序列和编制人数,这个数字也不难推翻。
抗美援朝战争历时33个月(两年零九个月),分为运动战和阵地战前后两个阶段。运动战期间,以大兵团作战为主,双方伤亡人数较多;阵地战期间,主要以争夺山头高地为目的,除了在三个时段发生了大规模的阵地攻防战外,大部分时间,战线处于稳定状态。双方的伤亡人数主要集中在那几次大规模的阵地攻防战役中。
(1)运动战阶段从1950年10月19日到1951年6月上旬,历时8个月,共有五次大规模战役。我军参战部队共15个军,每军5万人,分三批入朝。
第一次战役我军参战部队是第一批入朝部队(共6个军)中最先入朝的4个军;
第二次战役参战部队包括第一批入朝的6个军和第二批入朝的9兵团3个军,共9个军;二次战役中,9兵团3个军冻伤严重,休整了几个月后才参加了第5次战役。 第三、第四次战役,我军参战部队都是第一批入朝的6个军;
第五次战役我军参战部队有第一批入朝的39、40军,第二批入朝的9兵团3个军,和第三批入朝的3兵团、19兵团的6个军,共11个军。
那么,这一阶段我军伤亡多少呢?既然我们不相信中国官方的数字,不妨采用下面这种最简单也最夸张的算法来计算一下:
假设到第5次战役结束,第一批入朝的6个军全部伤亡殆尽,即伤亡6×5万=30万人;
假设第二批入朝的3个军,在第二次战役中伤亡一半,在第5次战役中又伤亡一半,因此总计伤亡15万人;
假设第三批入朝部队6个军,在第5次战役中,全都伤亡一半,即总共伤亡15万人。
由此我们算出,在运动战期间我军总共伤亡60万人。
其实,在运动战期间,志愿军只有4次伤亡惨重的战斗:
1.二次战役,9兵团3个军严重冻伤(冻伤还不应当算战斗伤亡);
2.四次战役,38军、50军在汉江两岸阻击联合国军,损失惨重;
3.五次战役初期,64军主力和65军一部在临津江南岸一狭小区域里遭敌密集空炮火力攻击2天;
4.五次战役后期,60军在撤退时遭敌追击,陷于混乱,180师几乎全军覆没。
中国官方公布的运动战期间各次战役志愿军伤亡损失情况如下:
第一次战役,伤亡1万人;
第二次战役,作战伤亡3.1万人,冻伤5万人;
第三次战役,伤亡0.6万人;
第四次战役,战斗损失5.3万人(除伤亡外,还应包括被俘人员);
第五次战役,作战损失8.5万人(第五次战役中,志愿军被俘人员约1.7万人)。
总计:损失23.5万人,但这个数字包括5万冻伤,还包括1.7万以上被俘人员(第五次战役以前我军也有被俘人员)。
所以,我的上述算法已经极度夸大了这一阶段志愿军的伤亡人数。
(2)阵地战阶段从1951年6月中旬至1953年7月27日朝鲜战争结束,历时25个月。这期间,在三个时间段上发生过大规模的阵地攻防战,即:
1951年9月底至10月底,联合国军向志愿军发起“秋季攻势”,我军伤亡9万人;
1952年9月下旬至11月下旬,志愿军发起秋季战术反击(包括38军进攻白马山之战),我军共计伤亡1.05万人;联合国军发动“摊牌行动”(我方称之为上甘岭战役),志愿军伤亡1.55万人;
1953年7月,我军发起抗美援朝最后一战-----金城战役,此战我军伤亡3.25万人。
在其它时间,战线基本平稳,双方只有零星的小规模的攻防战。所以,西方学者著述的关于朝鲜战争的书籍中,阵地战这一阶段往往被一笔带过。
我们先统计一下上述三个时段我军伤亡总数:9+1.05+1.55+3.25=14.85万人
我们假设中国军方有意掩盖损失,压缩伤亡数字。因此,我们把上述数字翻一番,作为我们的统计数字:即29.7万人。
尽管阵地战期间,伤亡主要集中在这几次大规模的阵地攻防战役上,但其它时间也不是完全没有战斗,美国空军还对我后方补给线进行狂轰滥炸,我军也还是有伤亡的。我们不妨假设伤亡14.3万人(接近29.7万的一半),这样,在整个阵地战期间,志愿军伤亡总计:29.7+14.3=44万人。
这一数字,已经大大夸大了志愿军军实际伤亡人数。比如,上甘岭战役,我方统计伤亡1.55万人,美韩方统计我军伤亡1.9万人,我们把1.55万翻番,比美方统计的战果还多1.2万人。
另外,据我军统计,抗美援朝期间,志愿军后勤部队战斗伤亡1.07万人(死0.36万人);铁路系统战斗伤亡0.67万人(死0.21万人)。所以,14.3万人的伤亡假设,也是大大高估的数字。
(3)两阶段志愿军总的伤亡人数
即使按我们上述大大拔高的伤亡统计,整个抗美援朝期间志愿军伤亡总数也只有:60+44=104万人。离140-150万人相距甚远。
因此,可以说志愿军死五六十万、伤亡一百四五十万以上这个数字也是根本不可信的!
3.伤亡92万就合理吗?
看看我们刚才计算出志愿军伤亡104万人的算法,以及104万与92万不大的差距,我们就可以知道伤亡92万人这个数字,也根本站不住脚!
我们即使把中国政府公布的志愿军伤亡总数40.86万人(包括作战伤亡、病死)翻一番,也不过81.7万人,比92万还少10余万。而且,我们根本也没有什么理由将40.86万人这个数字翻一番。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来自美韩方面或其它渠道的志愿军伤亡数字,没有一个是站得住脚的!我们没有理由去相信这些数字!
四.中国官方的志愿军伤亡数字就一定准确吗?
来自美韩方面的志愿军伤亡数字不可信,那么中国官方公布的数字就一定是准确的吗?也不尽然!否则,不会有这么多人对中方公布的数字持怀疑态度。我认为,中方公布的志愿军伤亡数字有三个问题:
1.失踪人数增加4000人
过去,我国公布的失踪人数是0.4万人,后来失踪人数又改为0.8万人。
2.死亡人数有三个:
一个是上面提到的战死加病死14.36+1.3=15.66万人;
另一个是通过民政部门统计的17.17万人,而且,这个17万的牺牲人数甚至细化到了每个省有多少人,见下表:
四川 30789名(含重庆) ,山东 19685名 ,吉林 18260名,辽宁 13374名,湖南 10687名 ,河南 10673名,河北 10155名,黑龙江 8222名,江苏 7268名 ,山西 5835名,
湖北 5167名,安徽 4151名,浙江 3732名,广东 3186名,广西 2915名,陕西 2802名,贵州 2799名,江西 2162名,内蒙古 1683名,上海 1634名,云南 1482名,
北京 1438名,甘肃 1041名,福建 982名 ,天津 461名,新疆 61名,青海 48名
另外,最近得到的消息,丹东抗美援朝纪念馆历时六年,征集到首套完整的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名单。纪念馆已对外公布该馆最新烈士征集统计名单,牺牲在朝鲜战场上的志愿军烈士由原来的171669人,增至183108人。
由于中国政府通过不同??:15.66万,17.17万和18.3万,而且相差2.64万人,这就使人对中国官方的数字产生了怀疑。有人说这2.64万是民工等非军人的死亡人数,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官方的正式说法。
3.战伤人数是估出来的,而且不符合一般情况下伤亡比2:1的比例。
前面说过,志愿军战伤人数是根据医院共接受伤员38.3万人次,再考虑到重复统计和非战斗负伤因素,最后估计出来的。而且这个估计出来的战斗负伤人数25.2万人,不符合一般情况下伤亡2:1的比例。所以,不少人觉得这个数字偏低。
4.非战斗负伤人员
另外,现在网上有文章说,志愿军还有38万-40万的非战斗负伤(减员),我不知此数据究竟从何而来。但这也引出一个问题,即类似第二次战役时9兵团大规模冻伤这样的非战斗减员一共有多少人?这些非战斗减员是否应记入志愿军人员损失?如果上面说的民工等非军人死亡2.64万人是确实的,那么,民工负伤(或非战斗负伤)人数是多少呢?
5.我估计的志愿军最大伤亡数字
据说网上所传我军非战斗减员40多万人、总计减员近百万人的说法来自一套《抗美援朝卫生工作经验总结》,精装16开本,四个分册:第一分册《卫生勤务》,第二分册《野战内科 卫生防疫》,第三分册《战伤外科》,第四分册《卫生统计资料》。
该总结上志愿军减员数据为:
总减员 978122
阵亡 114084
伤员 383218
病员 455199
失踪(含被俘) 25621
其中 伤员有21679死亡 病员有13210死亡
志愿军总死亡人数 148793
其实,上述数据很可能就是我们通常所见的志愿军伤亡数字的最终出处:
阵亡:114084,即阵亡11.4万人;
伤员:383218,即医院共接受伤员38.3万人次,但这个38.3万含多次负伤重复统计,也有非战斗负伤。
失踪(含被俘):25621,即被俘2.1万人,失踪0.4万人(后来又改为0.8万);
伤员有21679死亡,即因伤致死2.16万;
病员有13210死亡,即病死1.3万人;
可见,除了伤员人数应是累计38.3万人次,这一点容易误解外,数据是完全一致的。
所不同的是病员455199,有人把这个数字当作非战斗减员,我认为不对。《卫生工作经验总结》中这个数字实际上就是卫生部门救治生病人员45.5万人次的意思。在3年战争期间有45万多人次到医疗部门看病诊治,这很正常。我们日常生活当中,每年还会因发烧拉肚子去一两趟医院,休几天假,何况战争时期。
所以,这45.5万人次,除了病死的1.3万人外,不应算作部队损失。如果非把它当作减员数字,也不应和伤亡人数混在一块作为志愿军损失人数的一部分。另外,45.5万人次不是45.5万人,有重复统计成分。
所以,现在唯一的谜团就是非战斗伤亡人数(象长津湖之战9兵团的几万冻伤人员都没有包括在作战伤亡人数中)。
非战斗死亡人数我们已知是18.3-14.36(作战死亡)=3.94万(含1.3万病死)。
非战斗负伤人数不妨按最大数算(不考虑多次负伤重复统计):38.3-25.2(作战负伤)-2.16(因伤致死)=10.94万
即非战斗伤亡总计:3.94+10.94=14.88万人
所以,抗美援朝我国总计伤亡人数:
39.56(作战伤亡)+14.88=54.44万人(其中死亡18.3万人)
如果再考虑被俘人数,抗美援朝我军总计损失:54.44+2.1=56.54万人。
56.54万人已经是我们能够得出的抗美援朝我军损失人员的最大值了。 给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