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离婚调解书不需签收即生效的法律依据
针对你的情况,给你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一、签订了离婚协议不代表该离婚协议就生效。即使协议中有约定“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后生效”也不能认定该协议就自签订后生效。理由是:离婚协议的效力不应等同与一般民事上的合同、协议,它具有特殊性。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显然,婚姻关系包括涉及婚姻的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处理应适用《婚姻法》、《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而不应适用合同法的有关精神。离婚协议应属于不生效的协议或效力待定的协议,当条件成就时协议即生效,反之即不生效</SPAN></SPAN> </SPAN>。</SPAN></p>二、调解书是要当事人双方签字才能生效的。《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第九十一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95、当事人一方拒绝签收调解书的,调解书不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要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所以说,未签收调解书前调解协议是不生效的。而且在签收下调解书之前你是可以对调解协议进行反悔的。这点法律依据就是你所想要的。三、调解离婚的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的情形。 第九十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如果调解离婚的话,应当制作调解书,没收到调解书的更谈不上结案了。我能提供的帮助就是这些,建议你详细情况咨询经办法官,他会给你相应的答复的。最后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