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项目审批。未列入建设规划的项目不得审批,严禁以市政配套工程、有轨电车、工程试验线、旅游线等名义违规变相建设地铁、轻轨项目。已审批项目要合理把握建设节奏,城市政府和相关企业不得不顾条件提前实施项目、随意压缩工期。
强化资金保障。除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中明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的项目外,项目总投资中财政资金投入不得低于40%,严禁以各类债务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强化城市政府对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全寿命周期的支出责任,规范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严控地方债风险。严格防范城市政府因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禁通过融资平台公司或以PPP等名义违规变相举债。对举债融资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未落实偿债资金来源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发展改革部门不得审批;对列入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范围的城市,应暂缓审批其新项目。
在城市轨道交通发展中,关键是要统筹城市居民需求和城市建设能力的关系。既要尽力而为,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升人民群众出行质量;又要量力而行,科学有序,不造成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经济负担。
扩展资料
地铁与城市中其他交通工具相比,除了能避免城市地面拥挤和充分利用空间外,还有很多优点。一是运量大。地铁的运输能力要比地面公共汽车大7-10倍,是任何城市交通工具所不能比拟的。二是速度快。地铁列车在地下隧道内风驰电掣地行进,行驶的时速可超过100公里。
地铁在许多城市交通中已担负起主要的乘客运输任务。莫斯科地铁是世界上最繁忙的地铁之一,800万莫斯科市民平均每天每人要乘一次地铁,地铁担负了该市客运总量的44%。东京地铁的营运里程和客运量与莫斯科地铁十分接近。
巴黎地铁的日客运量已经超过1000万人次。纽约的地铁营运线路总长居世界首位,日客运总量已达到2000万人次,占该市各种交通工具运量的60%。香港地铁总长虽然只有43.2公里,但它的日客运量高达220万人次,最高时达到280万人次,如按地铁总长折算,完全可以与上述这些城市地铁相比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