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并且以登记为抵押生效的要件;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也可以在企业间抵押;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在企业间抵押需要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在拍卖后,抵押权人需在缴纳土地出让金之后方可以优先受偿。
办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人须提交的文件:1、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书(原件);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有地上物的,复印件);4、房屋他项权利证明书(有地上物,复印件);5、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6、土地估价报告或抵押权人认同的土地价值(含在建工程)证明(原件);7、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划拨用地抵押的文件(复印件);8、抵押人为股份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需提交董事会同意
抵押的证明(原件);9、以共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原件);10、抵押人为国有企业的,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11、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法人单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13、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的,需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