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划拨土地证转为国有出让土地证方法如下:
1、如果是单位或企业用地需先向所在地国土资源局打转让申请或补交出让金申请;
2、个人的转让国土局直接有这个程序,找一个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评估出你的土地价格,然后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与国土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3、普通的私人房子直接找到国土局权属登记中心办理出让合同后在进行土地证变更就可以。
国有划拨建设用地转出让补缴土地出让金需根据以下四种情况核收:
1、是房改房上市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按办理时的标定地价10%计收;
2、是历史遗留问题依据按广府发〔2008〕39号按评估基准日的出让价与划拨价差额的40%计收;
3、是己办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的按广府发〔2011〕10号计收;
4、是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按申请办理时出让价与划拨价差额的100%计收。
参考资料: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办理对象主要是各类规划区内的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
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