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未抵扣的发票已入账,税额做在应交税-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这个明细科目中,等待下月抵扣后再转入到进项税这一账目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扩展资料
发票入账但抵扣联未认证会计分录处理方法:
1、未超过认证期限的,可在次月认证抵扣。
借:待摊费用-进项税
原材料
货:应付帐款(银行存款)
2、超过认证期限的,该笔税无法抵扣。
①无责任人赔偿的
借:原材料
贷:待摊费用-进项税
或:
②有责任人赔偿的
借:其他应收款
货:待摊费用-进项税
凭销售方主管税务关出具的已抄税证明和存根联复印就可以论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