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 目的和范围
一、目的
1.1.为使公司的仓库运作更加规范,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用品库、原材料库、半成品库、成品库的管理。
第二章 货品入库验收
一、货品的验收
1.1.采购员完成采购任务,货到厂时应及时通知检验人员到仓库办理进料检验手续。
1.2.仓库保管员判明实属本库保管货品后,按公司货品检验规定提请检验人员进行检验。
1.3.检验员检验程序应严格按货品特点执行规定的检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项目:
1.3.1.产品数量;
1.3.2.产品规格、重量;
1.3.3.产品颜色;
1.3.4.产品内在品质。
1.4.产品经检验后,检验人员认真填写“来料检验单”,注明来料检验的情况和结果,作为仓库管理人员是否入库的依据。
二、外购货品的入库
2.1.仓库管理人员凭品质检验合格办理入库手续,凡经检验不合格,应通知供应商办理退货。品质凡经检验合格的,则依下列方式办理入库手续:
2.1.1.将供应商送货单和请购单进行核对,并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A、货品品种、规格不一致的,则应办理退货;
B、货品数量不足的,则应通知供应商补足;
C、货品数量超过的,则应办理退货。
2.1.2.核对供货单位发票(符合国家税务规定);
2.1.3.核对销货单;
2.1.4.进口货品还应附码头提单、装箱单。
2.2.货品经上述程序可以正常入库后,由仓库管理人员填写“入库单”,并在入库单上签名,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单”一式四联,一联存根、一联仓库记账、一联交财务、一份检验员留存。【附件一:入库单】
2.3.货品验收后一段时间内若发现问题,保管员应立即通知采购员与供货单位交涉,办理退货或索赔手续。
2.4.外购货品应按货品属性,分别归入原料库、半成品库和辅料仓库。
三、自制成品或半成品入库
3.1.公司自制的成品或半成品由仓库管理人员填写《入库单》,并按本制度第一部分有关品质检验的规定处理。
3.2.公司自制的成品或半成品经上述程序可以正常入库后,由仓库管理人员办理入库手续。
四、入库流程
1.1.入库验收的具体流程如附表。【附件六:货品入库流程图】
第三章 货品保管与保养
一、货品的保管与保养
1.1.根据不同类别、形状、特点、用途分库分区;保管要做到“三清”,“二齐”,“四定位”摆放。
1.1.1.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清;
二齐:摆放整齐、库容整齐;
四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1.1.2.保管货品应做到“十不”,即不锈、不潮、不冻、不霉、不腐、不变质、不挥发、不漏、不爆、不混、按货品保管技术要求,适当进行加垫、通风、清洗、干燥、定期涂油或重新包装,存放不当应及时改进。
第四章 货品出库
一、原、辅料出库管理
1.1.生产部门依生产需要进行领料时,保管员发料应按主管部门批准的“出库单”及计划限额进行发料。领料单一式四份,一份存根、一份仓库记账、一份交财务、一份领料部门。【附件二:出库单】
1.2.仓管员发料时一律实行先进先出,先进库的先发。
1.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出库。
1.3.1.凭单印签不符不全,批准手续不符;
1.3.2.凭单字据不清或被涂改;
1.3.3.未验收入库货品;
仓库管理人员应对保质负责,严禁发出不合格货品。
二、成品出库管理
2.1.产品成品出库时,必须按业务部门签发、财务部门确认的“销货单”,方可办理成品出库手续。仓库管理人员填写“出库单”【附件二:出库单】,由收货人签名。出库单一式四份,一份存根、一份仓库记账、一份交财务、一份交业务。
2.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发货。
1.2.1.凭单印签不符不全,批准手续不符;
1.2.2.凭单字据不清或被涂改;
1.2.3.未验收入库货品。
三、出库流程见附件。【附件七:货品出库流程图】
四、退库管理
4.1.原辅料件因未使用完而需退库的,仓库应填写“退库单”【附件三:退库单】,财务上作为领料的减项处理。
4.2.客户因各种原因成品需退库的,仓库应填写“退库单”【附件三:退库单】,财务上作为出库的减项处理。
4.3.成品已出库但因质量原因需返修的,由业务部门向生产部门下达产品维修单,产品修好后由业务部门负责配送,仓库不做处理。
五、物品调拨管理
5.1.公司物品如需从一个仓库调拨到另一个仓库,仓管员需填写“调拨单”,并经部门负责人核准后方可进行实物的调拨【附件四:调拨单】。
第五章 盘点及帐务处理
一、盘点和盘盈、盘亏、报废处理
1.1.保管员应坚持实地盘点法,每季进行一次抽查盘点,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盘点,盘点应做到:
1.1.1.盘点时发现盘盈或盘亏应重复一次,重新核实,并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或措施,做好记录。
1.1.2.检查安全防火设施和措施器材等,发现问题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并采取防范措施。
1.1.3.清仓盘点中发生的盘盈、盘亏应由保管员查明真实原因,及时报告领导。
1.2.盘盈、盘亏的处理
1.2.1盘点清查出的盘盈、盘亏物品,由保管员查明原因并报领导批准后,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二、帐务处理
2.1.保管员应建立账册,并按规定“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好账务处理工作。
2.2.仓库存货要确保帐、卡、物三相符,货品收支与结存要保持平衡。
2.3.每月3号前填报收、发、存月报表,报有关部门负责人或主管副总经理。【附件五:存货收、发、存月报表】
第六章 附则
一、 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核准后于XX年**月**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