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5月6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的西林吉,图强,阿木尔和塔河4个林业局所属的几处林场同时起火,引起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严重的一次特大森林火灾,震惊国内外。由5.88多万军,警,民经过28个昼夜的奋力扑救,于6月2日彻底扑灭。
人民的生命财产,国家的森林资源损失惨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亿多元。火场总面积为1.7万平方千米(包括境外部分),境内森林受害面积101万公顷,受灾居民1万多户,灾民5万余人。大火中丧生211人,烧伤2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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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起因:1987年春季,大兴安岭遇到了超常的干旱。贝加尔湖暖脊东移,形成了一个燥热的大气环流,加之风多物燥,增大了林区的火险等级。
5月6日,盲目流入漠河县的汪玉峰,王宝晶,傅邦兰,郭永武,李秀新等人因在清林中使用割灌机违反操作规程和野外吸烟,在西林吉林业局的河湾,古莲林场和阿木尔林业局的兴安,依西林场引起4起山火。同时,塔河县境内塔河林业局盘古林业公司也发生一场山火。
这5起山火,经当地防火部门组织扑打,至7日清晨火场明火被扑灭,火情得到控制。5月7日上午,漠河县境内各火场扑火队员开始分段清理余火。至中午12时25分左右,漠河境内天气突变,刮起8级以上西北风,使河湾,古莲两处火场内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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