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出售 要交多少税

2020-09-04 社会 286阅读

计算:

1、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登记价*5.2%

2、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额*30%(土地增值额在原值的50%以内的部分)+土地增值额(土地增值额在原值的50%到100%之间的部分)*40%+土地增值额*50%(土地增值额在原值的100%以上的部分)

3、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额-现土地增值税-供楼利息(只能是一手买的才能减去)-装修发票额)*20%+装修发票额*5.75%。

扩展资料

卖家支付

卖家出售的时候,商铺不论年限,都要交纳以下几种税费:

1、房地产交易手续费3元/平方米。

2、印花税:房屋产价的0.05%。

土地增值税:

1、可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土地增值税=[转让收入-上手发票价(每年加计5%)-有关税金]×适用税率。

2、不能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土地增值税=(转让收入-转让收入×90%)×30%。

个人所得税:

1、据实征收为(转让收入-房产原值-合理费用)×20%,核定征收为转让收入×7.5%×20%。

2、转让收入-房产原值-合理费用相当于个人净收入。

营业税及附加税:

1、可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为(转让收入-上手发票价)×5.5%。

2、不能提供上手发票的,为转让收入×5.5%。

3、税费为差额的5.56%

土地出让金:

1、商业用途用房,按其网格点基准地价的35%计收;

2、商业路线价区段路的商业临街宗地,加收路线价的10%;

3、办公用途用房按其网格点基准地价的30%计收。

土地出让金契税:

按本次征收土地出让金价款的3%征收。

会计处理:

1、企业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应交土地增值税”明细科目,专门用来核算土地增值税的发生和缴纳情况,其贷方反映企业计算出的应交土地增值税,其借方反映企业实际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交而未交的土地增值税。

2、土地增值税作为对企业营业收入所征收的一种税收,一般应当作为营业税金进行处理,具体可以分为如下三种情况:

(1)对于专门从事房地产经营的企业,应当直接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应当计入“应交税费”科目,股份制企业应当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2)对于非专营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从事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应当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一般应当作为其他业务支出处理,如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农业企业、交通企业、民航企业等企业应当计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

(3)如果企业不划分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那么相应地土地增值税也应当作为营业税金的一部分计入“税金及附加”(如旅游饮食服务企业)。

(4)对于企业转让其已经作为固定资产等入账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其应当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等账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商铺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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