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产品,英文名Public good,是私人产品的对称,是指具有消费或使用上的非竞争性和受益上的非排他性的产品。如国防、秩序、环保,以及义务教育、公共福利事业等。
【特点】公共产品具有两个基本的特点:
一、非竞争性
一部分人对某一产品的消费不会影响另一些人对该产品的消费,一些人从这一产品中受益不会影响其他人从这一产品中受益,受益对象之间不存在利益冲突。例如国防保护了所有公民,其费用以及每一公民从中获得的好处不会因为多生一个小孩或出国一个人而发生变化。
二、非排他性
产品在消费过程中所产生的利益不能为某个人或某些人所专有,要将一些人排斥在消费过程之外,不让他们享受这一产品的利益是不可能的。
例如,消除空气中的污染是一项能为人们带来好处的服务,它使所有人能够生活在新鲜的空气中,要让某些人不能享受到新鲜空气的好处是不可能的。
【满足条件】公共产品的基本特点,要求公共产品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一、生产必须有公共支出予以保证;
二、经营管理必须由非盈利组织承担。
扩展资料
公共产品可分为“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也称,混合产品)。
一、纯公共产品
【概念】一般说来,公共产品(此处指纯公共品)是指那些为整个社会共同消费的产品。严格地讲,它是在消费过程中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品,任何一个人对该产品的消费都不减少别人对它进行同样消费的物品与劳务。
【特点】纯公共产品的本质特点:
1、非竞争性
非竞争性有两方面含义:
(1)边际成本为零。这里的边际成本是指增加一个消费者对供给者带来的边际成本,例如,增加一个电视观众并不会导致播放成本的增加。
(2)边际拥挤成本为零。每个消费者的消费都不影响其他消费者的消费数量和质量。例如,国防、立法、司法和政府的公安,以及从事行政管理的各部门等,所提供的公共产品都是属于这一类,不会因该时期增加或减少了一些人口享受而变化。
2、非排他性
非排他性是指某些产品投入消费领域,任何人都不能独占专用,而且要想将其他人排斥在该产品的消费之外,不允许他享受该产品的利益,是不可能的。例如:环境保护中,清除了空气、噪音等污染,为人们带来了享受新鲜空气和安静环境,如果要排斥这一区域的某人享受新鲜空气和安静的环境是不可能的。
3、有非分割性
纯公共产品的消费是在保持其完整性的前提下,由众多的消费者共同享用的。如交通警察给人们带来的安全利益是不可分割的。
二、准公共产品(混合产品)
【概念】混合产品是兼具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属性的产品。在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还存在许多不具有纯粹的公共产品或私人产品的属性,但在一定程度上又或多或少地同时具有这两种产品性质的产品和服务,通常称之为混合产品,或准公共产品。
【特点】混合产品的本质特点:
1、具有非竞争性的同时也具有排他性
混合产品在具有公共产品非竞争属性的同时,也具有私人产品排他的属性。比如,公园就是这种类型的混合产品。在游客没有超过一定人数的条件下,游客的增多并不会影响原有游客的效用水平;但公园可设置围墙或栏杆将不买门票者拒之门外。
2、具有非排他性的同时也具有竞争性
混合产品在具有公共产品非排他属性的同时,也具有私人产品的竞争属性。比如,公有的草场就是这种类型的混合产品。由于草场公有,所以大家都可以到草场放牧,即草场具有非排他的属性。但是如果超过草场的载畜量,草场的使用就具有了竞争性。
3、在一定条件下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
混合产品在一定条件下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是指,只要不超过一定的限度,该产品的消费是非竞争的和非排他的,但若超过一定的限度,则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特征。比如,不收费的桥梁,只要不产生拥挤,则具有非竞争和非排他的属性,但如果产生了拥挤,就具有了竞争性,因为为了解决拥挤问题,政府就采用收费的办法,于是也就具有了排他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共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