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制度 [教学目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我国的劳动合同及劳动合同制度的基本含义,理解和掌握签订劳动合同的基本程序、基本原则和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意义;树立学生的竞争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学生的劳动者的意识。
具体要求 1、知识方面:识记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制度的基本含义,理解和掌握签订劳动合同的基本程序、基本原则以及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意义。 2、能力方面:通过教学,提高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参与经济活动的能力。 3、觉悟方面:使学生树立市场经济的竞争意识、法律意识,增强学生的劳动者的意识。
[教学重点] 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与基本原则。 [教学难点]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重要意义。 [教学方法] 阅读法、讲解法、讨论法 [课时安排] 一课时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教师讲述案例)江西赣州虔诚大酒店的管理层与酒店内的100余名职工长期以来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两者相安无事。
但近年,虔诚大酒店为了适应市场的需要,对酒店内部机构进行了调整,撤掉了酒店内的两个部门,公司刘先生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下岗了,下岗后,失去了生活的来源。 提问:案例中的主人公刘先生当初怎样做就能防止今天的不利局面? 在学生回答后,教师指出:刘先生如果当初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根据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年限,刘先生就不会被辞退。
如果用人单位执意辞退刘先生,就必须按照劳动合同对刘先生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那么什么是劳动合同制度呢?这就是本节课我们将要学习的内容。 讲授新课 劳动合同制度(板书) 师:首先让我们来看看这份合同书(教师结合真实的合同书以及南昌铁路局职工与单位的关系讲述以下内容) 1、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制度的基本含义(板书) (提问)什么是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大家翻到书本118页 (1)劳动合同的含义(板书)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关系并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那么,(提问)什么是劳动合同制度呢? (2)劳动合同制度的含义(板书) 所谓劳动合同制度,是指专门规范劳动合同的制度。 劳动合同是与每一个劳动者息息相关,是每一个劳动者走上工作岗位都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所以我们还必须要了解有关劳动合同制度签订的具体内容、原则以及有关法定程序。
(提问)请同学们阅读课文第118页到119页,同时思考: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是什么?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其程序又是什么? 2、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板书) 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指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那些条件。包括双方当事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经过平等协商后达成的有关权利和义务事项的条款,并且要按法律、法规必须执行的条件。
请大家看第119页的资料卡。 签订合同的具体内容,其目的就在于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由双方当事人自己经过协商议定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劳动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以上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双方也可以协商约定其它内容。另一方面是由法律、法规执行的条件,这些条件对于当事人双方均具有强制性。 3、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板书) 订立劳动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都必须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下列三项原则来进行签订。
(1)平等自愿的原则(板书) 平等,即签订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双方在政治上、经济上都不依附于对方;自愿,即劳动合同的订立是当事人双方自己的意愿,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也不允许第三方进行非法干预。
平等自愿的原则是劳动合同订立的核心原则。 (2)协商一致的原则(板书) 协商一致,则是指当事人双方对合同各项条款的具体内容进行充分的协商,特别是在出现意见分歧时,要通过协商办法解决,使双方的意见达到一致,而不能使用强加于人的和欺骗等手段。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是密切相关和不可分割的,平等是自愿的基础,自愿是平等的体现,协商一致则是平等自愿的唯一表达形式。可见,协商一致原则是平等自愿原则的延伸和结果。 (3)不是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定的原则(板书) 这就是说,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法规的规定。
首先,劳动合同的主体双方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企业一方应具备法人资格,有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履行能力和承担经济责任的能力;劳动者一方则应该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即应年满16周岁、能以自身的行为来行使自己的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其次,是劳动合同的各项内容必须合法,即双方当事人在确定具体的权利与义务时,不得违反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
只有这样,劳动合同才个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而违反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劳动合同或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则属无效合同无效条款,不受法律保护。最后,是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必须合法,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以书面的形式签订。 (讲授以上三项原则时教师可结合书上例子及以下两个案例) 案例一:违反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具有欺骗行为的劳动合同。
某公司出租汽车驾驶员胡某,因不服所在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经查,胡某调入该公司填写,《录用人员情况登记表》时,隐瞒了自己曾先后两次受行政、刑事处分的事实,与公司签订了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
事隔3日,该公司收到区人民检察院对胡某免于起诉判决书。经公司进一步调查得知,胡某曾因在原单位盗窃电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同年双盗窃原单位苫布被查获,因胡某认罪态度较好,故免于起诉。该公司调查之后,以胡某隐瞒受过处分的情况,不符合本单位录用条件为由,在试用期内解除了与胡某的劳动关系。
仲委会认为,胡某故意隐瞒自己因违法违纪先后两次受处分的事实,以达到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属欺诈作为。公司、用人单位终止与胡某的劳动合同关系是合法的,应予支持。此案以胡某撤诉而结案。 案例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原则而订立的劳动合同。
赵某,男,35岁,是北京市某出租汽车公司司机。1992年该公司与其签订承包合同。合同规定,赵某每年向单位上交承包利润后,本人的病、伤、残、亡等企业均不负责。赵某开的是“面的”车,一次交通事故中赵某负伤致残。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该出租汽车公司不负担赵某任何伤残待遇费用,赵某和该公司发生了争议并起诉到劳动行政部门,要求解决其伤残保险待遇问题。
经了解,赵某所诉情况属实。认为企业单位在“承包合同”中将伤、残、亡风险推给职工个人,这种作法不符合我国宪法和职工社会保险的政策规定。1988年,由于有的企业在招工登记表注明“工伤概不负责”,便发生了职工上诉事件,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是:这种行为既不符合安徽省和有关法律规定,也严重违反社会主义公德,应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
因此,该企业与职工签订的“生死合同”是无效合同,企业必须按照宪法及其有关社会保险政策支付职工的一切有关伤残待遇费用。 这一案例说明,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企业不论采取什么用工形式,搞什么样的承包,都不能违背宪法和劳动法,关于“保障劳动者权利”这一基本原则。
4。 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定程序(板书) (1)签订劳动合同书(板书) 所谓签订,就是订立条约或合同并签字,表示对条约或合同负责。劳动合同要以书面形式订立,这是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因为,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
我国《劳动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这就从法律上确定了我国劳动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不得采用口头形式,之所以做出这样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到我国劳动法还未普及,人们的劳动法制观念还不强,口头合同没有文字的依据,不便于合同的履行,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又空口无凭,难以处理。
因此,国家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这样做有利于加强合同当事人的责任感,促使合同所规定的各项内容得到全面履行,避免发生劳动纠纷。即使发生劳动争议,也有可靠的文字依据,易于解决。 (2)鉴证劳动合同书(板书) 所谓鉴证,就是审察的意思。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要送交劳动行政部门进行鉴证。鉴证的目的是证明劳动合同是否真实与合法,对劳动合同依法进行审察有利于劳动合同的认真履行。经过鉴证的劳动合同生效后,就具有了法律约束力,双方均不能毁约。如一方有毁约行为,要到劳动仲裁机构处理。
(教师可结合教材中涉及毁约行为的案例讲,但讲完案例后要进一步明确指出;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劳动者违反此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5。
劳动动合同制度的意义(板书) 师:我们先来看看固定工制度与劳动合同制度的比较 计划分配用工制度 劳动合同制度 比较得出的结论 用人单位没有录用职工的自主权,职工无权选择最适合自己条件的岗位 用人单位真正行使用人自主权,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自主权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可以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 劳动者在就业上无任何压力,到一定年龄,即可就业,没有竞争 用人单位择优录用,劳动者就业通过竞争实现 建立劳动合同制度,可以增强劳动者的竞争意识,促进劳动者自身素质提高 就业后,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与经济责任不发生直接联系。
劳动者手捧“铁饭碗”,吃着“大锅饭” 劳动者劳动岗位的延续,也需要通过竞争实现,没有“铁饭碗”。劳动报酬与经济责任发生联系,按岗付酬,不吃大锅饭。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劳动者的主人翁责任感 (1)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可以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板书) 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实行的是以固定工为主的劳动胀制度。
这种固定工的特点是:国家对劳动者的招收分配,统得过死,包得过宽,劳动力需求单位没有录用职工的自主权,只有按国家规定的指标安置职工的义务,就业者也无权选择最适合自己条件的就业岗位,“一次分配定终身”。 长期实行这种固定工制度,使用人单位不可能根据生产的情况与市场的变化调配劳动力数量,也使劳动者个人不能做到人尽其才,造成劳动力资源不能得到合理配置,导致经济效益差,而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能够消除旧的用工制度的这种弊端,使用人单位真正行使了劳动用人自主权,它可以根据市场情况与企业发展的需要,选择录用劳动者,并与劳动者签订有限期的劳动合同,灵活地变动职工的数量和结构;同时使劳动者也有了选择职业的自主权,可以根据市场需求情况与自身条件选择事业,从而使劳动力资源得到合理配置。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方面起基础性作用。这就是说,实现劳动资源的合理配置需要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是指劳动力进行流动和交流的场所(如各级各类的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所、劳动服务公司等。) (2)建立劳动合同制度可以增加劳动者的竞争意识和促进劳动者自身素质的提高(板书)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固定工制度,使劳动者的就业完全靠国家下达指标来实现。
不管劳动者是否具有适合生产力发展需要的劳动能力,只要到了一定年龄都可就业。而且一经到某个经济组织就业,就只能进不能出,只能上不能下,即使不需要也只能养着不能辞退。另外,劳动者成为固定工后,不管其劳动态度好坏、技术水平高低,用人单位都一包到底,这就是人们常说的“铁饭碗”。
这种缺乏竞争机制的劳动用工制度阻碍了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不利于劳动者自身素质的提高。而建立劳动合同制度,就解决了固定工制度的这个弊端,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择优录用、择业选优都必须通过竞争机制加以实现,这必然替增加劳动者的竞争意识,促进劳动者自身的素质的提高。
(3)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板书) 因为,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便将有关劳动者利益的内容(如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其他福利待遇等)与本单位的经营状况紧密挂钩,目的是使职工在上岗这前就明确地知道[企业与职工的关系是唇齿相依、生死与共、荣辱共担的关系。
这就增加了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极大地调动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可见,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劳动权利、劳动义务、劳动收紧密结合起来,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共同利益,使劳动者能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去关心企业,是可以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
(4)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是维护劳动者权利与义务,体现劳动者主人翁地位的法律保障(板书) 劳动合同是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一种重要的法律形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就意味着劳动者自身应该享有的劳动权利和应该履行的劳动义务都被纳入到了国家法律管理和保护的体系中,使得劳动者在尽职尽责履行义务的前提下,其各项合法权益均得到了切实的保护。
这就要求劳动者能够配合做到:第一,要增加自我保护意识,珍惜自己的权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不论受雇于谁、不论就业于何种所有制形式单位,都没有改变国家主人翁的地位,都会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第二,要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应该明确和牢记自已依法享有的那些劳动权利,一旦受到侵犯,就要理直气壮,据理力争,依法到有关部门进行申诉,把损失找回来。
(教师可结合教材中涉及侵犯劳动者合法权利的案例讲) 以上,我们从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增加劳动者竞争意识和提高劳动者自身素质、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体现劳动者主人翁地位等方面分析说明了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重要意义。
总之,全面建立劳动合同制度,对于加强现代企业的劳动管理,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依法保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调动广大劳动者积极性,增加企业活力,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课后总结和新课巩固 (教师对本节课的内容进行归纳总结,并请学生思考和回答以下问题) 1。
什么是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 2。 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签订的目的是什么? 3。 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和法定程序是什么? 4。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板书设计: (1)劳动合同的含义 1、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 制度的基本含义 (2)劳动合同制度的含义 2、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 (1)平等自愿的原则 3、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 (2)协商一致的原则 劳动合同制度 (3)不是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定的原则 (1)签订劳动合同书 4。
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定程序 (2)鉴证劳动合同书 (1)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 (2)增加劳动者的竞争意识和促进 5。
劳动动合同制度的意义 劳动者自身素质的提高 (3)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 和创造性 (4)维护劳动者权利与义务, 体现劳动者主人翁地位的法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