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每月自动扣除需还款金额,如果提前还款后有余额,可以携带以下资料办理提取手续:1.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二份;2.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3.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的《还贷登记表》;4.提前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职工单位开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以下资料:1.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2.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3.配偶单位开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4.配偶的授权委托书(配偶不亲自办理提取时提供)。
如果还有不明白以下电话最权威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27838339 27838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