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站等级:
车站按业务量,地理条件分为特,一,二,三,四,五等站。
为衡量车站客货运量和技术作业量大小,以及在政治上,经济上和铁路网上的地位所划分的不同等级,称为车站等级。
对以单项业务为主的客运站或货运站及编组站,根据铁道部文件,按下列条件划分特,一,二等站。
1.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之一者为特等站:
(1).日均上下车及换乘旅客在60000人以上,并办理到达,中转行包在20000件以上的客运站。
(2).日均装卸车在750辆以上的货运站。
(3).日均办理有调作业车在6500辆以上的编组站。
2.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之一者为一等站:
(1).日均上下车及换乘旅客在15000人以上,并办理到达,中转行包在1500件以上的客运站。
(2).日均装卸车在350辆以上的货运站。
(3).日均办理有调作业车在3000辆以上的编组站。
3.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之一者为二等站:
(1).日均上下车及换乘旅客在5000人以上,并办理到达,中转行包在500件以上的客运站。
(2).日均装卸车在200辆以上的货运站。
(3).日均办理有调作业车在1500辆以上的编组站。
对办理客。货业务及货物列车编解等技术作业的综合性车站,以下列条件划分。
1.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之二者为特等站:
(1).日均上下车及换乘旅客在20000人以上,并办理到达,中转行包在2500件以上的。
(2).日均装卸车在400辆以上的车站。
(3).日均办理有调作业车在4500辆以上的车站。
2.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之二者为一等站:
(1).日均上下车及换乘旅客在8000人以上,并办理到达,中转行包在500件以上的。
(2).日均装卸车在200辆以上的车站。
(3).日均办理有调作业车在2000辆以上的车站。
3.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之二者为二等站:
(1).日均上下车及换乘旅客在4000人以上,并办理到达,中转行包在300件以上的。
(2).日均装卸车在100辆以上的车站。
(3).日均办理有调作业车在1000辆以上的车站。
4.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之二者为三等站:
(1).日均上下车及换乘旅客在2000人以上,并办理到达,中转行包在100件以上的。
(2).日均装卸车在50辆以上的车站。
(3).日均办理有调作业车在500辆以上的车站。
5.办理综合业务,但按核定条件,不具备三等站条件者为四等站。
6.只办理列车会让,越行的会让站与越行站,均为五等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