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交。
基本医疗保险费可以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应当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就是说,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而《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中的免税项目,不包括补充医疗保险。因此,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
扩展资料
超过标准部分的补充医疗保不能在税前扣除。
随着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和保险意识的逐步增强,目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作为企业“标配”已经失去了吸引力,员工期待企业能够提供更进一步的医疗和健康保障,并将此作为企业人才竞争力的衡量标准之一。企业为个人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也成为很多公司的选择,但是公司给员工缴纳补充医疗保险的时候,需要注意有关限额标准。
根据《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因此,企业为个人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五险一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财政部-关于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