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实行分期服役,服役年限为:第一期、第二期各三年;第三期、第四期各四年;第五期五年;第六期九年以上。
今年刚进行了改革。将现行士官6个衔级调整为7个衔级,军衔称谓由原来的一级至六级士官,由低至高依次改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这次改革的突出特点是取消现行士官服役分一期至六期的做法,保留士官初级、中级、高级三个服役等级,由逐期选取调整为逐级选取,选取次数由最多6次减至3次;初级士官最高服役6年,中级士官最高服役8年,高级士官可服役14年以上。同时,提高了各级士官的晋升比率。这次改革将建立士官注册制度,未经注册的,一律不承认士官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