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额纳税,是以企销售(经营)收入全额为计税依据,按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金额乘上相应税率计税缴纳流转税(营业税、增值税等),不能抵扣相关成本费用的一种计税的方法。
差额纳税,则是可以按照政策规定有扣除额的计税方法,两者区别是很明显的。
举例:
根据财税〔2003〕16号文件有关规定: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比如:丙公司属于试点地区一家广告服务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月,给C公司制作广告,并通过境内非试点地区D电视台对外播放。当月,共取得广告服务收入价税合计93.6万元,但委托发布广告支付电视台广告播映费30万元。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2万元,那么丙公司1月份应纳增值税为2.4万元[(93.6-30)÷1.06×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