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职责一共八条:
(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勇敢顽强,坚决完成任务。
(二)刻苦训练,熟练掌握手中武器和技术装备。
(三)努力学习政治,不断提高思想觉悟。
(四)严守纪律,服从管理,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爱护集体荣誉。
(五)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爱护武器装备和公物。
(六)积极学习科学文化,提高文化素质。
(七)积极参加体育训练,锻炼身体,增强体质。
(八)遵守安全规定,保守军事秘密。
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是为了维护和巩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纪律,正确实施奖惩,保证军队的高度集中统一,加强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巩固和提高战斗力,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军队实际而制定。
本条令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维护纪律、实施奖惩的基本依据,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单位,以及参战、支前的预备役人员。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