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产业演变的角度看,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的关系越来越密切,表现为相互作用、相互依赖、共同发展的动态的协调发展关系。无论是生产性服务业还是制造业的发展,都离不开彼此的互动协调。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协调发展将促进制造业产业升级并提高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协调发展不仅具有更高的附加值与更大的利润空间,而且可为消费者创造更方便、价值更高的产品或服务。理论和实践表明,制造业的结构升级和国际竞争力提高不仅要依靠制造业自身的进步,同时还有赖于生产性服务业等相关配套产业的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对突破制造业发展的瓶颈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一、我国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造业持续高速增长,逐步成为世界制造大国。我国制造业增加值从1990年6096.7亿元上升到2006年68850.0亿元,增长10.2倍。2006年我国制造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9%;制造业产品在出口商品总额中的比重由1990年的49.7%增加到2006年的94.5%;制造业吸收了大量城镇就业人口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制造业的发展也极大地推动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但从总体看,我国制造业整体竞争力较弱,主要表现为制造业技术含量低、产品附加值低、处于价值链低端等,在参与国际分工时,往往只能从事一些劳动密集型的组装加工装配等环节,或是一些资源能源消耗较大、对环境污染较重的产品生产,因而所能实现的增加值和利润极其微薄。
近几年,我国生产性服务业也取得长足发展,逐渐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总量方面,生产性服务业实现快速增长,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由1990年的2463.5亿元增长到2005年的19192.7亿元;从内部结构看,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金融保险业发展速度较快,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生产性服务仍存在明显差距。主要表现为:服务业产值规模小、内部结构不优化,在国民经济和整个服务业中的份额相对较低,按照2004年普查数据,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也比同年美国水平低36个百分点,比日本低31个百分点,甚至比印度低10个百分点。
二、我国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发展不均衡的主要表现
(一)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之间协调发展机制不完善。一是我国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协调发展模式不完善,主要表现是我国生产性服务业对制造业的“推力”不够。我国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同质化现象严重,缺乏核心服务能力,不能完全满足制造企业专业化发展的需求,制约了制造业的发展。同时,制造业对生产性服务业的“拉力”也不足。我国制造业产业链条较短,具有优势的产业集群尚未成熟,区域产业配套能力不强,制约了生产性服务业的跨区和溢出功能的有效拓展和发挥。我国生产性服务业和制造业两者之间基本上是“点对点”或“点对群”的协调发展模式,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对制造业企业提供的服务更多的是单一功能或是生产经营的某个环节,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资源最大化利用,与“群对群”的最佳模式仍有较大距离。二是我国生产性服务行业的市场竞争机制不完善。目前,我国生产性服务行业的市场竞争仍不充分,特别是那些在原有体制下属于垄断性的服务行业,如,金融、保险、通信等行业,改革的进程比较缓慢,市场竞争难以发挥作用,导致我国生产性服务业的有效供给不足,不能满足制造企业的需求。反过来,又会阻碍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
(二)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产业结构不合理,规模效益比较差。一方面,由于我国绝大多数的制造业企业依然处于“大而全、小而全”的封闭式自我服务阶段,制造企业不能有效地培养核心竞争力,不能通过生产性服务业实现外包。另一方面,由于我国诚信体系不完善,无法保证外包业务能按时完成,也无法保证外包契约能连续、顺利的履行。这样,不但导致制造业的产品单一,而且妨碍与制造业紧密相连的生产性服务业的产品开发。在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协调发展过程中,生产性服务业的创新很少,提供的产品品质也不高,无法满足两种产业协调发展的要求。制造业产业结构不合理直接影响制造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规模小又严重制约两大产业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