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不同
1、普通话: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官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标准汉语。
2、方言:中国人口中所称“方言”是一个政治学概念,实为“地方语言”,又称“白话”,指的是区别于标准语的某一地区的语言,这种叫法不考虑语言间的亲属关系。
二、法律地位
1、普通话:清末已出现“普通话”一词,清廷1909年规定北京官话为“国语”,民国时期多次制定国语读音,新中国成立后1955年规定国家通用语言为普通话。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
2、方言:方言一般分为地域方言和社会方言。不作为通用语言。
三、语法不同
1、普通话:普通话中,动词后面带双宾语时,指人的宾语在前,指物的宾语在后面。如:“给我一本书。”
2、方言:一些方言有时(当动词表示“给予”的意义时)双宾语的语序与普通话相反。如:“给本书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普通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现代标准汉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方言 (语言学术语)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让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学会普通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