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保险人期满生存,保险人无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且不退回保险费。而意外险是指如果被保险的人在保险期内遭受到意外伤害,并且造成了投保人伤残或者死亡,保险公司就需要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向投保人支付一定数量的保险金。
两者异同从上文对两者的基本概念介绍中,我们很容易看到两者的一些相同点:一是两者都有保意外身故的责任。如果是被保人因意外而身故,意外险和定期寿险都是可以赔付的,而且是可以叠加。二是都属于消费类型产品。期满没出险是得不到任何利益给付,但是都具有“低保费、高保障”的优点,性价比较高。接下来我们重点来看看定期寿险和意外险的不同之处:从两者的保障期限上来看,和意外险比较起来,很显然定期寿险的保障期限要更长一些。
因为一般来看有5年,10年,20年,或保至一定年龄。而意外险保障期限一般有几天到一年期不等,比如短期的旅游意外险,航空意外险,交通意外险等。从两者的保障范围上来看,定期寿险主要保障的是在合同约定期间,被保险人由于疾病或发生了意外导致身故的保险责任;而意外险保障的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事故,身体蒙受伤害而残疾或死亡的事故。而有些定期寿险会有全残责任,一般是100%的赔付;而对于残疾的认定在意外险里是有级别的,根据一定的比例赔付。
从两者的交费方式上来看,定期寿险是可以选择一次性交费,当然也可以选择期交。而意外险一般是一次性缴费。
从两者的责任免除上来看,我们需要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比如自杀,定期寿险合同中会明确规定自合同成立起两年内自杀为除外责任;意外险规定被保险人自杀是除外责任。也就是说合同成立两年后自杀定期寿险给予赔付。对于潜水,跳伞等造成的意外死亡及自然死亡和猝死等定期寿险合同上都没有说明。但被保险人参加一些高风险运动造成的意外,因病身故和猝死等都不在意外险保障范围内。
为什么买了意外险还需要定期寿险?通过具体分析意外险和定期寿险,我们会发现,这两者虽然都是保意外,但是都有着自己独特保障的一面。例如因疾病而身故,是符合寿险的保险责任但是意外险不赔付;对于因意外导致的伤残,寿险得不到赔付但是意外险保伤残。因此,两者都建议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