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民宿需要取得6个证件,分别是:
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特种行业许可证、消防检查合格意见书,以及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2017年8月21日,国家旅游局发布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等4项行业标准,从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
5基本要求
5.1旅游民宿经营场地应符合本辖区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所在地旅游民宿发展有关规划,无地质灾害和其它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
5.2经营的建筑物应通过 JGJ125房屋安全性鉴定。
5.3经营场地应征得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同意。
5.4经营应依法取得当地政府要求的相关证照,满足公安机关治安消防相关要求。
5.5生活用水(包括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应符合GB5749要求。
5.6食品来源、加工、销售应符合 GB14881要求。
5.7卫生条件应符合 GB16153、GB14934、GB9663、GB/T17217 要求。
5.8旅游民宿建设、运营应因地制宜,采取节能环保措施,废弃物排放符合 GB 8978、GB18483、CJJ/T102 要求。
5.9开业以来或近三年未发生重大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
5.10从业人员应经过卫生培训和健康检查,持证上岗。
5.11服务项目应通过适当方式以文字、图形方式公示,并标明营业时间。收费项目应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5.12经营者应定期向旅游主管部门报送统计调查资料,及时向相关部门上报突发事件等信息。
扩展资料
《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
8卫生和服务
8.1旅游民宿应整洁卫生,空气清新,无潮霉、无异味。
8.2客房床单、被套、枕套、毛巾等应做到每客必换,并能应宾客要求提供相应服务。公用物品应一客一消毒。
8.3客房卫生间应有防潮通风措施,每天全面清理一次,无异味、无积水、无污渍,公用物品应一客一消毒。
8.4应有防鼠、防虫措施。
8.5民宿主人应参与接待,邻里关系融洽。
8.6接待人员应热情好客,穿着整齐清洁,礼仪礼节得当。
8.7接待人员应熟悉当地旅游资源,可用普通话提供服务。
8.8接待人员应熟悉当地特产,可为宾客做推荐。
8.9接待人员应掌握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服务技能,并熟练应用。
8.10晚间应有值班人员或电话。
8.11接待人员应遵守承诺,保护隐私,尊重宾客的宗教信仰与风俗习惯,保护宾客的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人民网-城市民宿 如何才能好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