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什么流程

2022-08-18 军事 143阅读

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第六条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转移手续:

1、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2、按规定处理个人账户,需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的,划转时需标明转移人员姓名和社会保障号。

3、生成并核对《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提供给转入地经办机构。

4、转出地经办机构将参保人员有关信息转出后,仍需将该信息保留备份。

《联系函》信息不全或有误的,应及时联系转入地经办机构,转入地经办机构应予以配合更正或说明情况。不符合转移条件的,转出地经办机构应通知转入地经办机构。

扩展资料

转入地经办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个人账户余额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接续手续:

1、核对《信息表》列具的信息及转移的个人账户金额。

2、将转移的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

3、根据《信息表》及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4、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信息表》按照社保档案管理规定存档备案。

参保(合)凭证、《信息表》或个人账户金额有误的,转入地经办机构应及时联系转出地经办机构,转出地经办机构应予以配合更正或说明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