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设立的第一个证券交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1990年12月,经国务院授权,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建立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成立,这是建国以来内地的第一家证券交易所。
1990年12月19日上午,交易所举行开业典礼,当时的上海市市长朱镕基出席了开业典礼。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长李祥瑞授权总经理尉文渊在交易大厅敲响正式开市的第一锤,半小时后前市收市时已成交49笔,面额为5879008元。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零二条 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
第一百零三条 设立证券交易所必须制定章程。证券交易所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一百零四条 证券交易所必须在其名称中标明证券交易所字样。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证券交易所或者近似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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