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签了后女方生活费还需要男方支付吗?

2020-04-17 社会 71阅读
离婚后,男方没有义务支付女方的生活费,因为女方是成年人,可以自己工作维持生活。当然,如果男方自愿支付女方生活费的,除外。
离婚后,如果双方有孩子,并且判给了女方,那么,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即男方,是要支付抚养费的。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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