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 官职 品级 职掌 说明 (三公) (三司) 丞相 (相国) 秩万石 辅佐皇帝治理天下。 哀帝时改为“大司徒”。 御史大夫 秩万石 外掌督部刺史,内掌公卿奏事举劾。 成帝时改为“大司空”,副丞相。 太尉 秩万石 掌全国军事。 武帝时改为“大司马”。 大将军 职掌统领兵征、或予闻国政。是将军的最高称号。 武官。武帝初为卫青而设。有时位在“公”之上。 (九卿) 太常 秩中二千石 掌宗庙礼仪,兼掌选试博士。 即秦之“奉常”,景帝时改之,莽又改为秩宗。 光录勋 秩中二千石 掌宫殿护卫。 即秦之“郎中令”,武帝时改。 卫尉 秩中二千石 掌宫门警卫。 景帝时曾改为“中大夫令”,不久复称。 太仆 秩中二千石 掌皇帝舆马。 有两丞。 廷尉 (大理) 秩中二千石 掌刑狱。 有正、左、右临。 大鸿胪 秩中二千石 掌少数民族朝见宾礼。 即秦之“典客”,有丞。 宗正 秩中二千石 掌皇族及亲属事务。 有丞。平帝时改为“宗伯”。 大司农 秩中二千石 掌租税钱谷盐铁和国家财政收支。 即秦之“治粟内史”,有两丞,景帝时改为“大司农”,武帝时改。 少府 秩中二千石 掌山海池泽收入和皇室手工业制造,以给其养。 (中央其它官职) 尚书 秩中二千石 在皇帝左右办事。 设五曹办事,武帝时地位逐渐重要。 执金吾 秩中二千石 掌京师治安。 秦之“中尉”,武帝初改。 内史 秩二千石 掌治京师。 相当于后来“京兆尹“ 右扶风 秩二千石 掌列候。 秦官主爵中尉,景帝时改都尉,武帝时改为此。 (地方官职) 十三部州 郡
县 刺史(每州一人) (牧) 秩六百石 (二千石) 掌监查郡事。 成帝时曾改为“牧”,其后又复称为“刺史”,又复州“牧”。 郡守 秩二千石 掌治其郡。 景帝时改为“大守”。 郡丞 秩六百石 郡佐。 汉承秦制。 都尉 秩比二千石 专掌军事。 地位与郡守相当。 县令 县长 令,千石至六百石 长,五百石至三百石 同秦制。 同秦制。 西汉初分封了八个异性诸侯王,不久大多扫除,又分封了一批同性诸侯王于关东,镇土抚 民。初期诸侯王国一般较大,常有几郡,国内有太傅辅王,内史治国民,中尉掌武职,丞 相统众官,群卿大夫都官如汉朝。平七国乱后削减,景帝中五年令诸侯王不得复治国,天 子为置吏,改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大夫、谒者、郎诸官 长丞皆损其员。武帝改汉内史为京光尹,中尉为执金吾,郎中令为光禄勋,故王国如故。 损其郎中令,秩千石;改太仆曰仆,秩亦千石。成帝绥和元年省内史,更令相治民,如郡 太守,中尉如郡都尉。到后来的王国不过相当一郡,且王死后诸子皆可分其地,越来越小 。东汉略如西汉制,以皇子封王,其郡为国,置傅、相、中尉等。 侯(即二十等爵中的列侯)以户数为差,大者不过万户,少者五六百户,汉初因功封列侯 者有一百四十三人。侯国建制相当于县,有国相,相当县令,受所在郡守节制。列侯另有 家丞、庶子、门大夫、洗马、行人等数官。朝廷京师设主爵中尉管理列侯,景帝时改由大 鸿胪管理。东汉时列侯功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设国相,有家丞、庶子等家臣。 汉仍承秦二十等爵(武帝时改彻侯称列侯),其中七大夫以上为吏爵,可令食邑;七大夫 以下为民爵,只及其身与户。后其爵渐轻,武帝时在此之外,又特设武功爵十一等:一级 造士,二级闲舆卫,三级良士,四级元戎士,五级官首,六级秉铎,七级千夫,八级乐卿 ,九级执戎,十级政戾庶长,十一级军卫。规定立功受爵的将士可以补吏,可以赎罪,功 劳超等者,大者封侯,小者补郎,使受爵者得到实际利益。但是,由于规定了武功爵可以 买卖,所以也就无法避免爵位朝轻、滥方向发展。东汉时期,由于征辟、察举和任子等制 度基本上垄断了官吏选拔权,虽二十等爵仍在,其作用已式微而益轻,除列侯、关内侯两 级外,其余的后来几乎名存实亡。东汉末曹操在列侯、关内侯下又设名号侯十八级,关中 侯十七级,关外侯十六级,五大夫侯十五级,皆为不食租的虚封。